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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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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报告电子版可在铅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xyanshan.gov.cn/)查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铅山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铅山县河口镇信州东路28号,联系电话:0793-7960386,邮编:3345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铅山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要求,持续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优化政务服务,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聚焦重点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内容,主动公开信息102条,其中,公开局政务动态74条,占比73%;公开其他信息28条,占比27%。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程序,明确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的渠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到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分管领导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管理,确保文件及时规范主动公开,保障公开信息质量。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每周更新政务动态等信息,持续加强执法公示、预决算、政策解读、人事任免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及公众关注的司法行政政务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自觉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实施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标新发展新要求,仍有工作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质量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策解读的形式还要进一步丰富,政务新媒体阵地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部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强政务新媒体阵地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健全完善政府规章动态更新规章机制,高质量发布现

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与国家规章库实现数据同源

    完成情况:县级政府无规章制定权限。

   2、2023年10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工作,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晰、内容全面、便于获取

完成情况:对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共80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8件;废止15件;需重新修订27件。清理结果已于2023年度2月份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依申请

公开的合法性审查,降低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

完成情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2023

年度,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均经合法性审查,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造成争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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