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饶农牧函【2022】15号文件
补贴对象:(国家级/省级/省级以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补贴范围:全县范围内
补贴标准:国家级、省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按每头1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他规模猪场(直联直报系统中猪场)的能繁母猪,按每头3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申请材料:暂无
申请程序:实地核查、签订承诺书、公示、核定、资金拨付
联系电话:0793-7960818
办理时限:接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受理单位:铅山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渠道:铅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3-7960818
举报电话:0793-5230925
举报地址:铅山县河口镇席山路铅山县农业农村局
另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