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公开申请指南
政策依据:《动物防疫法》
补贴范围:全县养殖场(户)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补贴对象:全县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户)
补贴标准:生猪80元/头
办理时限:全年按季度申报
申请材料:申请企业提供补贴申请报告,并附无害化处理生猪清单、光盘。
申请程序:申请企业提供补贴申请报告,并附无害化处理生猪清单、光盘后,经县级农业部门随机抽查光盘无害化处理数量,与清单核对,向县财政部门提交光盘、无害化处理数量清单再审核,再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最后由县财政拨付补助款。
咨询电话:0793-7960818
联系方式:0793-7960818
受理单位:铅山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
举报电话:0793-5130925
举报地址:铅山县河口镇城西新村铅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