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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政府公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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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71号)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铅山县人民政府公报工作制度如下:

一、认识政府公报的重要作用。政府公报是刊登行政法规和规章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是政府机关发布政令的权威渠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公报工作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着力打造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有效发挥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明确政府公报主办责任。《铅山县人民政府公报》是由铅山县人民政府负责主管主办的本级政府公报。县政府各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办公报。各部门要建立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指定人员将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送县政府公报刊登。

三、规范政府公报刊登发布内容。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属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发文机关要及时送本级政府公报工作部门在政府公报上刊登,做到应登尽登,并逐步做到实施前刊登。公报也可以刊登相关文件配套解读、重要政务活动信息等。政府公报原则上不刊登上级政府及上级政府所属部门文件,可选登本级政府部门的文件及配套解读等,不得刊登商业性广告。

四、严把政府公报编辑审核关。发文机关要做好文件公开属性审查,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将需主动公开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转送政府公报工作部门。政府公报工作部门要责任到岗到人,制定并落实严格编审制度和操作流程,认真仔细校对审核刊发内容,确保准确无误,杜绝差错。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公报编排格式。对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所发布的内容,发布前要严格审核把关,发布后要在第一时间查看,严防出现错误。

五、做好公报赠阅发行管理工作。政府公报发行实行免费发送方式。发送范围为:

(一)本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以及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

(二)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及其工作机构、人大代表。

(三)县政协班子成员及其工作机构、政协委员。

(四)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社区管委会,各村委会、居委会。

(六)县法院、县检察院。

(七)省政府公报室、上饶市公报室。

(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发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其中县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职能部门、事业单位的《公报》发送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其余各项由印刷单位打印信封包装后交由邮政部门发送。

六、利用新媒体提高政府公报服务实效。政府网站首页要设立本级政府公报专栏,重点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并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查询等服务。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政府公报电子版,拓宽政府公报发布渠道,扩大宣传和影响,提升用户体验。电子版与纸质版逐步做到同步发布,政府公报清样定稿后可优先发布电子版。建立信息内容保障更新制度,确保常态化更新内容。采取电子签名、电子水印等多种防护手段,确保电子版安全可信,不被篡改。

七、建设公报数据库并向公众开放。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做好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推动政府公报数据互联共享。抓紧做好公报数字化入库工作。

八、着力强化公报工作的组织保障。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公报工作的主管部门,政府秘书长担任公报编辑委员会主任,对公报工作负总责,同时政府办公室主任具体分管公报工作,协调解决政府公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政府公报工作纳入本县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推进和考核,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公报工作。负责对接上级政府公报工作部门,推动公报工作有序进行。公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自筹或向企业、社会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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