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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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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未小刚主持召开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剑锋,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宇昕,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杨善新,副县长童瑛、张法龙、王城辉、胡奎参加会议。县政协副主席程艳芳列席会议。
    会议对《铅山县葛仙山镇项源村葛仙源片区综合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2022年铅山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城东新区综合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请示》等十五个议题进行了研究。
    在研究《2022年铅山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城东新区综合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请示》时,会议指出要妥善做好2022年铅山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城东新区综合改造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城东新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及重点项目建设。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5月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文章《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求是》第10期);学习易炼红调研文章《关于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调研和思考》;学习马森述《党建》署名文章《赓续红色血脉 将伟大自我革命推向纵深》;学习《科学技术进步法》,并研究我县贯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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