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发改价费字〔2021〕8号
江西鑫邦葛仙山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要求正式核定葛仙山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依据《价格法》、《江西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实地调研、定价成本监审、价格审议、价格听证、法审等有关程序,在参照周边县市区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经我委研究同意,现就葛仙山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7坐以下含7座)停放收费标准为10元/辆/次10小时、中型车(7-24座不含7座)为20元/辆/次10小时、大型车(25座以上含25座)为30元/辆/次10小时;
2、任何车型车辆进入停车场1小时内不收取费用、1小时外-10小时内按一次计费;
3、小型车每天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20元/辆、中型车每天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40元/辆、大型车每天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0元/辆;
4、对在景区内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辆、救灾抢险车一律实行免费停放;
5、请执收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6、本服务收费标准自下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2021年6月25日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