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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铅山县县城区内第一批路边泊位停车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0-08 19:47来源: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编辑: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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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城投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我委制定的《关于制定铅山县县城区内第一批路边泊位停车服务试行收费标准方案》,已经69次县政府常务会和第63次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就铅山县县城区内第一批路边泊位停车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第一批试行收费各区域地段

一类区域(易拥堵路段):龙门大道341个;

二类区域(较易拥挤路段):龙门北路39个、席山路205个、信州东路68个、檀合路131个、紫河路63个、沙溪路60个、和路31个、清湖路53个。

以上泊位总计停车位991个。

二、车型划分

一类车型:九座以下(含九座)客车及两座小型货车;

二类车型:十座以上(含十座)客车。

三、路边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辆.次

地段

一类车(小型车)

二类车(中大型车)

备注

一类区域(易拥堵路段)

前20分钟内(含)

免费

免费


超过20分钟,在1小时内

4

8


超过1小时以后每增加1小时

1

1

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

二类区域(较易拥堵路段)

前20分钟内(含)

免费

免费


超过20分钟,在1小时内

3

6


超过1小时以后每增加1小时

1

1

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

四、停车收费时段

区域收费时为每日8:30-21:30,二类区域收费时为每日8:30-20:00,其他时免费。不设封顶,按收费时段进行计费。

五、实行月卡、年卡优惠政策

车型

月卡(元)

年卡(元)

九座以下小型客车(含九座)

160

1700

十座以上大型客车(含十座)

600

5400

六、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辆、救灾抢险车、环卫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献血车、残疾人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两证齐全)的专用机动车辆,以及交警部门划定的专用停车泊位,均免收停车服务费。

七、其他规定

1、本试行收费标准试行期为一个会计年度,到期依法正

式核定收费标准;

2、试行期间,必须做好收费公示和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3、本试行收费标准自2021年7月5日开始执行。

                             2021625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6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