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把儿童认知发展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感知运动阶段(0~2岁)。在这一阶段,个体的认知活动主要是通过探索感知觉与运动之间的关系来获得动作经验,他们在这些活动中形成了一些低级的行为图式,以此来适应和进一步探索外界环境。
(2)前运算阶段(2~7岁)。在这一阶段,儿童开始能运用言语或较为抽象的符号代表他们经历过的事物,这一阶段的儿童还不能很好地掌握概念的概括性和一般性。(在这一阶段,儿童的思维有以下特征(5个),泛灵论,自我中心性,思维具有不可逆性、刻板性,思维不具有守恒性;)
(3)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在这一阶段(6个),儿童的思维中形成了守恒概念,思维具有可逆性、去自我中心性,儿童能进行具体逻辑推理,能理解原则和规则,具有多维思维。
(4)形式运算阶段(11岁以后)。在这一阶段,个体思维已超越了对具体的可感知的事物的依赖,使形式从内容中解脱出来。(特征:认识命题之间的关系,进行假设——演绎推理,既有抽象思维,具有逆向性、补偿性的可逆思维,思维具有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