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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实施的重点项目、主要工作进行责任分工立项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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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青溪服务中心,县直各单位:

  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全县要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提出了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为切实抓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主要工作任务的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实施的重点项目、主要工作进行责任分工立项督查,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9年实施的43个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细化的66项具体工作,交由县政府组成部门及各乡镇(中心)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具体见附件1、附件2)。

  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于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创新思路,完善措施,狠抓落实。请各责任单位和主办单位分别于4月25日、7月10日、10月10日、12月25日前将前阶段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主要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通过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纸质一式两份报县政府办余轩处,电话:15216033872;电子邮箱:yszfb@163.com)。县政府办公室将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主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

  附件:

         1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分工

         2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分工.xlsx

   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9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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