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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公安局公开遴选特警尖兵队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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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铅山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应急处突能力,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有关政策精神,铅山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本县公安机关范围内公开遴选招聘特警尖兵队员30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本县公安机关范围内公开招聘30名男性特警尖兵队员,纳入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管理,分配到特警大队执法执勤辅助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较高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未解决的;
8、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步骤
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铅山县公安局A栋803室;
3、联系电话:15979350789(卢警官)15180335774(诸警官)
4、报名资料:报名时须交《铅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工作由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铅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时间初定于2022年6月2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1000米跑40分、10米×4往返跑30分、引体向上和纵跳(二选一)30分。体能测试各项总分未达到合格线(60分)不予进入笔试。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
3、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七、笔试
1、笔试工作由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铅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时间待定,视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侧重考察考生的党史、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公安基本知识等有关知识。
八、面试
1、面试工作由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铅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时间待定,视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取得有效总成绩人员中,依成绩由高到低按 1.5:1 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有效成绩是指考生完成报名并参加了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没有舞弊违纪行为且得分不为0的成绩。
4、递补面试人员。对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成绩相同情况下,取体能测试成绩优先)。如出现无人递补的情况,经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铅山县公安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5、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等情况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同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本次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面试考场平均分。
6、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7、由于本次招聘为同一岗位,各考场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根据所有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政治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并在铅山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体检参照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标准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执行。
十、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铅山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铅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间由铅山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铅山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通知下发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工资待遇
1、试用期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试用期两个月)。
2、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每月工资待遇4000-55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训练津贴;“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备注:平均工资待遇比特警队员多1000元左右。
十二、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执行。
2、本公告由铅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铅山县公安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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