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背景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等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法定义务,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确保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缓解我县保护耕地和占补平衡压力。结合我县实际,拟在我县实施2100余亩旱地改水田项目,通过优化设计、土壤改良等技术手段,实施土地平整、排灌、机耕道建设以及土壤培肥改良工程,将旱地打造为现代化高标准农田。
二、主要内容及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为12个月(2022年11月到2023年11月下旬)。视具体图斑实地勘测情况,进行统一测量、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完成可提质新增水田规模2000亩(以后的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参照此实施方案执行)。
三、涉及的有关部门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自然资源、财政、审计、林业、水利、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项目区涉及乡镇(中心)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旱地改水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旱地改水田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四、资金来源及管理
由铅山县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出资建设单位,为弥补铅山县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不足,铅山县城投产业投资公司与省金控生态资源公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