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行政奖励的依据及流程
【字体:   

行政奖励的依据


1、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第八条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给予奖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八条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七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行政奖励流程


1、申请。

接收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新行政中心主楼3楼
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除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当日),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受理

1.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构能够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的,办事对象可当场获得通知书,通知书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通过网络、信函或传真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事对象可在申请被接收之日起5日内收到实施机构以短信方式告知的获取补正材料通知书的渠道。逾期没有收到补正材料通知的,即视为申请已被受理。


3、审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受理的申请材料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审批。


4、决定

由局领导对审批表进行最终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确认。


5、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6、制证发证

《举报奖励审批表》发放至申请人。


7、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8、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新行政中心主楼3楼

查询电话:0793-5332264


9、办理结果

《举报奖励审批表》,长期有效。


10、送达方式

直接领取或者快递送达。



行政奖励流程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