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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信息系统暂停期间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发布时间:2021-03-08 12:52来源: 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辑: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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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年度医疗保险基金结转和2021年度职工医保个人医疗账户预划等工作,自2020年12月30日12时起,全市医保结算系统、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服务平台、南通医保APP暂停运行;2021年1月1日7时起,医保结算系统及各自助终端服务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医保信息系统暂停期间,我区参保人员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以现金结算,待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在2021年1月31日前及时至参保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核报。需住院治疗的,可先办理自费入院,待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由医院及时办理自费转医保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