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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康伯

发布时间:2015-02-02 09:18来源: 编辑: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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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康伯(1097—1165),字长卿,信州弋阳人。一说港口南山人。
宣和三年(1121)进士。历任太学正、柯州代理知州、太常博士、枢密院大计议官,泉州、汉州知州,吏部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职。  
绍兴八年(1138)任枢密院大计议官和户部司勋郎中时,秦桧当国,他对秦桧没有任何请托,从不附和。
绍兴二十三年任吏部侍郎时,对当时官员中的过失,他敢于揭发并提出自己的主张,在一次奏章中说:“节用宽民,凡州县取民无艺,许监司互察,台谏弹劾。
并兼礼户部,乞约岁用会入,储什之一二备水旱。”同时提出秦桧当政时“乱捕乱杀,大兴监狱,不实的人和事,含冤的官吏无论是死了的还是活着的,均应平反昭雪”。
绍兴二十九年,官拜尚书右仆射同中书下平章事。
绍兴三十一年三月,任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时,金兵南侵,朝中不少人主张降金议和,劝高宗去浙东、福建,高宗降手诏:“如敌未退散百官”。他坚决反对,烧掉手诏,进朝规劝皇上:“闻有劝陛下幸越趋闽者,审尔大事去矣!盍静以待之”。坚持要高宗亲征,下诏抗金,采石一战打败了金兵,稳定了南宋朝廷。
隆兴元年(1164)告病还乡。
隆兴二年八月,金兵又南侵,淮河平原人心惶惶,都盼他再来当宰相,主持抗金,孝宗下了手札,派使者来召,再拜为尚书左仆射同中书平章事兼枢密使,进称鲁国公。亲戚故旧见他有病,建议辞官不去,他说:“我大臣也,现在国家危急,应当带病赴任,帮助朝廷抗击金兵”。同年冬,金兵退,他在京病重,卧床不起。
乾道元年(1165)正月,在京病逝,不久,归葬县新政乡九龙岗(元代划归铅山县)。其遗著《陈文正公录》入《四库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