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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铅山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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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有关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示精神,规范、有序、高效地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民生项目,对于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住宅使用功能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

在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建字20195号),上饶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上饶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的通知(饶建联发20203号)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铅山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加装电梯工作开展的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厘清主体责任,以便有系统地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将其定义为:本办法所称既有住宅(个人自建房除外)是指县城(河口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主体结构安全的住宅”。第二章为职责分工,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推进和监督工作。第三章为组织实施,明确了加装电梯的申请过程和需要提交的资料,明确了审批机制。第四章为资金筹集,明确了资金来源和筹集方式。第五章为奖励政策,在办证、收费等方面明确了优惠政策,并2022年12月31日既有住宅的同单元住户自筹资金建成的加装电梯给予财政资金奖励补助。第六章为其他。

原文链接地址:http://jxyanshan.gov.cn/jxyanshan/gfxwj/202204/185f1af829d941418326fccbab8c37c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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