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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铅山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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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解读

2023年11月,我县印发了《铅山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现将《铅山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全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 2023 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3年以来,为有序推进全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建设,使项目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县农业农村局通过调查走访红芽芋、蔬菜等覆膜种植大户,并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农技人员、种植大户等人员座谈会,深入调查了解种植户的需求和反馈存在的问题,综合全县实际情况,并结合省下发的项目实施要求及政策支持,起草《铅山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多次征求乡镇意见,修改后由县政府办印发。

三、主要内容

(-)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宣传培训,全面提高广大群众对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的思想认识。

(二)推进加厚高强度及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应用。种植户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要求地膜厚度)及全物可降解地膜,可向乡镇村进行项目补助申请,经乡镇核实初验、县农业农村局抽验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对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给予15元/亩、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给予60元/亩的资金补助。

(三)在紫溪乡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宜性效果评价

(四)开展废旧地膜回收。按照乡镇推荐,县农业农村局遴选设立废旧地膜回收网点,由乡镇回收网点对农户捡拾的地膜进行回收,要求废旧地膜含有水分和其他杂物不得超过5%,回收网点先行垫付捡拾农户2元/公斤,回收网点存储、回收人工投入补助1元/公斤,累计补助3元/公斤。

(五)开展废旧地膜处置。对各乡镇回收网点回收的废旧地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补助标准850元/吨。

四、认定标准

实施方案的具体奖补措施都是刚性的,种植户在申请项目补助的时候,须提供相应的购买凭证,并接受乡镇及县农业农村局的现场核实,地膜回收组织开展废旧地膜回收的时候,须建立健全回收台账,明确记录回收的数量并由捡拾上交农户签字确认,保存回收影像资料,并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的抽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五、文件制定的主要依据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3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19号)

六、实施期限

2023年11月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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