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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的婚姻法离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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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全文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总共1260条文。其中,关于婚姻家庭篇,是我们百姓比较关心的内容。

相较于《婚姻法》,主要有几点改动之处:

一、规定了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先到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三十日内,如有任意一方不愿离婚,则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从本质上,延长了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给夫妻双方多了点时间充分考虑,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遗憾地决定。

二、离婚期限

1、如果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起诉离婚时,法院应当判决离婚2、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许。

也就是说,只要你想离,就算一审不判离,你坚决分居一年,再次起诉必判离婚,没有商量的余地了。这样就有效地解决了现实生活中,起诉多次,却迟迟离不了婚的情形。

三、小孩抚养权的规定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这样就有效地解决了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争执不下的情形。

四、相互扶助的义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也就是说,夫或妻一方在发生疾病无法工作等情形导致没有生活来源,另外一方应当要支付扶养费。

可以说,民法典关于婚姻的规定,是对旧法的补充和完善,是结合我们现实生活的实际作出的有效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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