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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财政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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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财政局是铅山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铅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县财税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财政运行态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研究提出地方财政管理制度、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设性意见;全面推进绩效预算改革,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铅山贷(赠)款的有关业务;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二)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负责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税收及财务会计管理的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负责组织协调税务、自然资源、住建等涉税部门,加强综合治理,促进公平税负,提高收入质量,实现应收尽收。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铅山县财政局是铅山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铅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县财税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财政运行态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研究提出地方财政管理制度、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设性意见;全面推进绩效预算改革,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铅山贷(赠)款的有关业务;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2、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部门教育和干部培训;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全局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综治、文电、文告、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档案、机关财务、老干部管理和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县、乡财政系统网络的配置、维护与安全管理;组织财政业务软件应用推广。

          (二)预算股(加挂金融股牌子)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初预算草案和调整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按照县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决议,下达预算收入计划和县乡预算支出指标;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的建立和上报;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奖励,风险补偿担保基金及其他政策性贴息;承担农业农村金融保费补贴等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管工作,承担县对下转移支付的综合工作,负责综合性审计相关工作。

(三)国库股(加挂非税股、国库支付中心)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帐户及总会计核算;汇总县级部门决算,会同有关股室编制县本级财政决算;管理县本级预算外资金专户,审批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指导各乡(镇)专户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组织财税收入工作;拟定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县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指导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的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四)行政政法股(加挂教科文牌子)

承担行政、党派、群团、公安、司法、宣传、网信、教育、科技、文广新旅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归口部门行政管理费、事业费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审核和批复对口部门和单位的决算;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五)经济建设股(加挂企业股、外经股牌子)

承担商业总公司、供销社、城管、工信、工业园区、交通、住建、生态环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牵头负责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负责管理县粮食专项储备和粮油价差补贴;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对归口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归口部门和单位的决算;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对转让行为进行监管;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负责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县级财政直接拨付县属企业的亏损补贴、财园信贷通工作的管理。参与研究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有关政策和财务规章;承担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铅山贷(赠)款的有关业务。

(六)农业农村股(加挂综合股牌子)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资金;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

(七)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红十字会、卫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八)会计监督检查股(加挂预算绩效管理股、条法股、评审中心牌子)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财政监督业务工作;承担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的日常监管,研究制定全县“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财政部门内部执行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审核批准符合代理记账条件的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按规定承担上级交办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管理全县会计人员信息服务平台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审核工作;组织开展会计信息监督检查工作;拟定财政资金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承担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拟定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和实施办法,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参与研究全县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调研、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审核其他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财税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负责财政性项目投资、审核工作;参与组织审核向上申报有关专项资金。

(九)政府采购管理股

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审批进入本级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组织采购;负责对定点采购的管理,与定点单位签订定点合同,对定点单位合同履行情况、事业行政单位定点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


3、联系电话:0793-5330798

办公地点:铅山县河口镇鹅湖大道7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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