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书面)
--2023年10月27 日在铅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共铅山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现将我县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县国有资产(不含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全县国有资产总额414.77亿元,其中:企业国有资产362.82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51.95亿元。具体如下:
一、全县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详见专项报告)
(一)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2022年末,全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 362.82 亿元,同比增长15.58%;负债总额181.87亿元,同比增长18.32%;净资产总额180.95亿元,同比增长12.96%,资产负债率50.13%。
1、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 280.07亿元,占资产总额77.19%;固定资产净值15.62亿元,占资产总额4.30%;在建工程4.43亿元,占资产总额1.22%;长期股权投资49.58亿元,占资产总额13.66%;无形资产0.97亿元,占资产总额0.27%;其他资产0.02亿元。
2、经济效益完成情况:2022年度纳入报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99亿元,同比增长68.21%;利润总额2.26亿元,同比增长25%。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房屋建筑物净值15.61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99.94%;通用设备0.08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0.06%。
二、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共209户,资产51.95亿元,负债3.69亿元,净资产48.2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1%。其中:行政单位58户,资产38.69亿元,占74.47%;事业单位151户,资产13.26亿元,占25.53%。
1、按单位性质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共209户(含二级单位),其中:行政单位58户(一级单位汇总),资产386,905.94万元,占74.47%;事业单位151户(一级单位汇总),资产132,634.4万元,占25.53%。
2、按资产构成分:流动资产30,367.0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84%;固定资产104,733.0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0.16 %;在建工程8,275.8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59%;无形资产1,903.8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37%;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360,429.18万元,占资产总额69.37%; 政府储备物资26.49万元,占资产总额 0.01% ;保障性住房8,122.4万元,占资产总额1.56 %;其他资产5,682.37万元,占资产总额1.09 % 。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61,950.61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59.15%(其中,房屋58,271.9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5.64%) ;设备 36,618.05 万元,占34.96 %(其中,车辆 1,387.71万元,占1.32% ,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16,454.74万元,占15.71%) ; 文物和陈列品100.5 万元,占0.10 % ;图书档案 1,169.83万元,占1.12% ;家具、用具4,892.72万元,占4.67 % ;特种动植物1.39万元。
(二)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举措和成效
1、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增强了资产管理的主体意识。县直各综合管理部门制定了明确科学的资产管理目标,固定资产采购、处置实行了“三重一大”决策,县财政局严格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对乡镇资产绩效实行了评分考核;各行政事业单位充分利用各类信息载体和媒介平台,加大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操作流程、常见问题、典型案例及注意事项等开展专题培训、制定操作手册等,提升资产管理的业务水平;规范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加大对报废资产后续处置情况的监督管理,避免出现大批量资产已报废未处置长期滞留账面的情况出现,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2、定期开展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增强了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根据《上饶市财政局、上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饶市自然资源管理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2022年9月县国有资产融合发展中心会同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对自然资源管理局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在资产核查中,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并提出了处理建议。
3、抓好疫情政策落实,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担当意识。2022年12个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落实落细租金减免措施,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减租政策,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简化减租流程推动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推进房屋减免政策落实落地。2022年共减免房屋租金142.41万元,惠及271户个体工商户。
4、开展国有资产盘活,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服务意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为有效、有序管理好运营好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县国资中心决定将县城复兴北路等59处原属于县住房保障中心、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卫校的房产、门面等经营性资产重新进行评估并公开竞价招租,通过公开招租,五年的店铺租金总额比未公开招租前增值约100万元,实现了国有资产处置阳光操作、保值增值的要求;将原纪工委办公房产、原房管局办公用房、城投公司的原苗苗幼儿园进行整理、修缮,分别提供给县委、县政府机关跟班学习人员居住、县住房保障中心管理档案用房、县民政部门用于改建养老服务用房,将原纪工委一些闲置报废的空调、床调剂给乡镇和民政部门使用,既缓解了部分单位工作用房紧张又支持了民政民生事业,实现了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有待加强。各行政事业单位还存在一些闲置资产未发挥资产有效作用、管理存在缺失的问题。
2、“政企分开”仍有不到位。县城投集团名下的部分公司仍是由原各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下仍然有两个国有经营公司,分别是县粮油购销公司和县房屋维修公司。
(四)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下一步打算
1、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接受县人大对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意见,不断健全我县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增强监管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2、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资产清查为手段,做实用好资产清查结果,以“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加强资产调剂使用、探索实施公物仓管理、开展资产运转、处置”的方式和途径推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高效发展,为保障我县行政事业履职和事业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资基础。
三、全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全县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1)土地资源总体及开发利用情况
1.总体情况。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统计(统一口径),全县国土总面积326.74395万亩(0.2178293万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300.09万亩,建设用地17.79万亩,未利用用地8.87万亩。较2021年末,农用地减少0.113万亩(其中耕地增加0.107万亩),建设用地增加0.039万亩,未利用地增加0.074万亩。(具体地类情况详见附件4、5)。
2.开发利用情况。2022年,全县上报新增建设用地2030亩,同比增加92.62%;出让土地1156.2亩,同比增加16.76% ,成交总价款17.1185亿元,同比增加65.61% 。土地储备1081.28亩,同比减少23.23%。(详见附件3)
(2)矿产资源总体及开发利用情况
1.总体情况。铅山县矿产资源丰富、种类较多,包括能源、金属和非金属等三大类矿产。矿产资源丰富的有:铜、煤、铅锌、银、耐火粘土、制灰用石灰岩、萤石等矿种,矿产资源分布一般的有饰面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陶瓷土、红柱石、长石等矿种,矿产资源潜力大的有钼、钨等矿种。已发现的矿产有26种(含亚种),已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有20种,列入资源储量表的矿区52个,其中大型1个、中型7个、小型及以下44个,已开发利用矿区44个。矿产资源储量占全市30%以上的有:耐火粘土矿;10%以上的有:制灰用石灰岩。本地优势的矿产有:铜、铅、锌、银、煤、萤石等矿种。其中铜保有资源储量20.63万吨,铅保有资源储量24.43万吨,锌保有资源储量20.14万吨,银保有资源储量824.62吨,煤炭保有资源储量4986.11万吨,萤石保有资源储量33.28万吨。江西第二、中国南方第四大铜矿永平铜矿坐落在我县境内。
2.开发利用情况。截止2022年底,铅山县登记矿权74个,其中采矿权24个,探矿权50个。24个采矿权当中,其中省级发证13个,市级发证11个,开采矿种主要为铅锌、铜、萤石、石灰石等矿种。完成了三宗县级发证采矿权(葛仙山大田、永平河背和虹桥叶家)的挂牌出让工作,资源储量共计5208万吨,采矿权出让收入5.36亿元。
(3)森林资源总体及开发利用情况
1.总体情况。我县林业用地面积242.4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4.2%;森林面积235.2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97%。生态公益林面积85.73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5.4%,活立木蓄积量为887万立方米,毛竹林面积59.5万亩、毛竹蓄积量为11250万根;森林覆盖率由“十三五”初的71.4%增至74.62%,净增3.22个百分点;林业总产值达25.7亿元。目前我县共有国有林场3个分别是武夷山林场、黄岗山林场、独竖尖生态林场,山林面积70余万亩。
2.开发利用情况。完成2022年度人工造林0.24万亩,占计划任务的219%;退化林修复1.57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3.7%;森林抚育2.5万亩。为了确保了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需要,2022年,我县共办理了林地使用许可90.9706公顷,其中长期用地82.5112公顷;临时用地1.7437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6.7121公顷。
(4)湿地资源总体及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全县湿地资源总面积8.73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2.67%。
2.保护和管理情况。完成了县级城区湿地的调查工作,调查查明了铅山县城区120亩以上湿地面积0.92万亩,实行湿地“占用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湿地资源总量管理,严守江西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的湿地保有量红线8.73万亩,全县湿地保护率达27.4%。
(5)自然保护地资源总体及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铅山县现有5处自然保护地,分别为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鹅湖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骆驼山省级森林公园、仙人寨省级森林公园、宋家源省级湿地公园。2021年9月30日,经国务院批复正式同意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10月12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宣告,武夷山国家公园正式确立为全国首批的5个国家公园之一。武夷山国家公园总面积1280平方公里,是世界同纬度带现存最典型、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中亚热带原生性森林生态系统,也是目前全国唯一地处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遗产地的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地处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南部,武夷山脉北段的西北坡,总面积279平方公里,横跨铅山县“一镇两乡”(即武夷山镇和篁碧畲族乡、英将乡),在以江西武夷山国家级保护区原范围为主体的基础上,划入了大峡谷周边具有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区内动植物资源物种多样性丰富,是黑麂、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金斑喙凤蝶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国内重要的分布区,具有极高的物种保护价值和栖息地保护价值。
2.保护和管理情况。为了解决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问题,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我县开展了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目前整合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上报国家林草局审批。同时为了规范江西鹅湖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更好的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以及省级重点工程--葛仙村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的需要,对《江西鹅湖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7--2026)》进行修编,目前修编方案已完成,正在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6)水资源总体及利用情况
1.总体情况。我县属长江流域鄱阳湖区信江水系,流域面积约298.14平方公里,干流信江自东向西横跨县境北部,按流域面积划分,10平方公里以上就有54条,其中1000平方公里以上支流为铅山河。境内主要河流4条,主要是信江及其主支流铅山河、陈坊河、石溪水等河流;共有水库130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20座、小二型水库106座。年末大型水库蓄水总量8970万立方米,比年初增加510万立方米,中型水库蓄水总量2074万立方米,比年初减少2719万立方米。全县年平均降水深2082.6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53590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6.4%,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增加8.7%,属于偏丰水年份。全县水资源总量324071万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1487.9毫米,比上年减少5.0%,比多年平均增加21.3%。人均拥有水资源量为8490立方米。全县入(县)境水量873163万立方米,其中信江干流从广信区流入铅山县水量750982万立方米。从铅山县出(县)境水量1189540万立方米,其中信江干流从铅山县流到横峰县的水量为1170605万立方米。
2.利用情况。全县用水总量为21409万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16526万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77.2%;工业用水量2100万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9.8%;城镇公共用水量379万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1.8%;生态环境用水量260万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1.2%;居民生活用水1835万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8.6%;林牧渔畜用水量309万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1.4%。全县总耗水量11002万立方米,综合耗水率51.4%。水资源总量利用消耗率4.1%。全县人均综合用水量为561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可比价)98.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可比价)40.2立方米。地表水控制利用率为6.3%。
(二)、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成效
1、规划体系全面构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了《铅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全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确定了未来城市发展方向。坚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启动了17个乡镇(中心)国土空间规划、完成了55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开发区分类调查、集镇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低效用地调查评估等规划的编制工作,提供全方位规划保障;坚持“做优城西、做精城中,做强城北,做旺城东”的总体思路,完成了过渡时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三区三线成果衔接方案等编制工作,为城区项目和城市建设用地提供了政策依据;坚持以保护优先的理念,组织编制完成了《铅山河口古镇提升改造规划》《铅山县河口古镇重点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为推进河口古镇的保护和开发,延续古镇历史文脉,夯实了基础。坚持见山望水的城市规划理念,开展了《铅山县信江-铅山河风光带专项规划》《铅山县“两江三岸”城市设计》《铅山县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形成了“两河三岸”城市格局。全县规划体系架构初步构建完成,为铅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规划引领作用。
2、耕地保护系统推进。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促进我县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加大土地整治项目整改验收入库力度,组织专家组对53个项目3780亩进行了竣工验收;督促指导各乡镇(中心)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土地整治项目进行整改,协调省厅对土地整治项目现场进行核查举证,完成了16个项目1122亩指标入库。通过拆除、恢复耕种等方式,落实耕地进出平衡2410亩,实现了耕地占补和进出“双平衡”。
3、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完成了《铅山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完成了14座废弃煤矿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了全县54座废弃矿山治理。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执行“绿色矿山”勘查、建设标准和发展示范区建设标准,切实加强新建矿山准入管理,推动矿山改造升级,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需求,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铅山县飞鸽化建有限公司石灰石矿、铅山县安顺石灰石有限公司陈家坞祥瑞石灰岩矿、铅山县银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石灰石矿等3家持证矿山的“绿色矿山”创建已通过初验。全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上饶召开,永平铜矿作为两个矿山生态修复现场示范点其中之一,向全省各级政府领导展示。省政府领导给予了“修复了生态,改善了环境,展示了形象,方便了群众,是全省矿山生态修复的典型代表”的高度肯定。
4、节约集约用地有新成效。县工业园区和上铅产业园工业用地均采取“标准地+承诺制”方式供地,出让工业用地14宗,面积660亩,开发区(园区)管辖范围内标准地供应占比100%。深入开展闲置空闲土地和项目用地盘活利用攻坚,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693.7亩;消化批而未用1378亩,任务完成率100%,消化周期下降至2.8年;消化09-18年批而未供587亩,完成率100%,19-21年批已消化1168.5亩;处置闲置土地1416.15亩,完成率102.9%。
5、林政资源管理有新举措。一是扎实开展林长制工作。举办2022年度的护林员、监管员(举办两期)培训班;完成对全县所有护林员、监管员的培训;对护林员每个月的巡护情况进行了通报;向各级林长发送了“三单一函”,开展县、乡两级林长巡林工作;护林员的巡护达标率从年初的6.3%提高到7月份的74.9%、三级林长巡林率6月份达到100%;6月10日召开了2022年度县级总林长会,会议审议并通过《铅山县2022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和《铅山县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评分办法》。二是下达了全县2022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目前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32份,采伐林木3389.25立方米,保证了各地林业生产和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三是全面完成2021年度111个森林督查问题的查处整改工作,其中公安受理5个;2022年度842个森林督查图斑已完成核查工作。四是完成了2022年度的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工作。五是开展全县涉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对照《全省涉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的8个方面广泛收集各方面的信息,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发现问题线索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专项整治期间发现11个涉林案件问题,现已行政处罚到位8个、1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个正在调查处理。2022年我局共查处行政案件201起、行政处罚694万元。六是开展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八督查组披露问题“举一反三”问题自查整改工作,2022年9月9日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并印发《开展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八督查组披露问题“举一反三”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铅林发[2022]10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涉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铅林长办发[2022]20号),目前县纪检县监委共问责5人,分别给予行政撤职、降级、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6、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有新突破。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一是强化执法监管,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行为70余起,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资源违法案件37件,移送公安机关2起,收缴罚没款698.07万元,卫片执法检查连续12年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省厅和市局的验收,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目标。二是持续常态化扫黑除恶,进一步完善共同责任机制,县委办出台了《关于建立自然资源领域联合执法机制的意见》,与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的意见》,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各类违法用地、用矿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起。建立了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执法督促等多项机制。三是深刻汲取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教训,开展了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隐患排查整治和集中整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经排查发现问题26个,其中现场制止违法行为5起,已办结违法违规行为21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起)。
(三)全县资源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县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县域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仍较高,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仍未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未能正确处理县域经济发展与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之间关系,从而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交通供电供水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点项目过程中仍时有出现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受“增存挂钩”土地利用指标政策影响,我县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越来越紧张,特别是受水田指标限制,一些重点项目无法进行用地报批,如果通过有偿使用指标安排项目落地,必然会增加了项目落地的成本。三是土地利用方式仍未实现从粗放型向节约集约型转变,建设用地指标紧张与闲置、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偏多现象并存,批而未供土地“去库存”工作压力非常大。四是受市场经济环境和开发利用政策影响,近年来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处于低迷状态,大部分矿山企业处于停产或许可证过期未申请延续,正常生产的持证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较低,尚未达到加工增值。
(四)、全县资源资产管理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全力开创全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新局面。
1、提升政治站位,转变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理念。全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直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从全县大局出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全面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自然资源资产之间的关系,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正确协调处理好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形成人人保护自然资源资产的社会氛围。特别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农村建设、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重大重大项目过程中,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观念,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政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科学统筹规划布局,及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有关手续,避免出现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和自然资源资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对标改革要求,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职责。一是强化职责定位。结合县级国家机构改革,进一步厘清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农业农村、城管等部门的各自职责定位,统筹谋划落实好自然资源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管理、资源总量管理、资源有偿使用、节约集约用地和耕地保护修复等有关制度,强化全县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管理职责。二是强化监督监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自然资源、林业、水利、林业、城管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建立层级保护机制,协调配合,统筹推进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监督监管,共同抓好全县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监管,并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报告土地、矿产、水资源、林地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共同保护自然资源资产的合力。
3、统筹组织协调,夯实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统计基础。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结合当前正在编制的全县加快完善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优化“三区三线”(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科学调整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布局,为今后城市发展预留充足的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空间。二是强化基础调查。结合年度国土变更 调查,加大统筹组织协调的力度,全面查清当前全县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需要。三是强化信息支撑。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加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账户和建设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信息库平台,真实反映全县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为推进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
4、狠抓开发利用,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直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严格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占用林地审批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狠抓空间规划布局和用途管制管理,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林,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实现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的动态平衡,并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监管,从严查处全县自然资源资产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全县自然资源资产的无形流失。
附件:
1.2022年度铅山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
2.2022年度铅山县土地储备情况表
3.2022年度铅山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统计表
4.2022年度与2021年度铅山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变化统计表
5、2022年度企业资产情况表
附件1
2022年度铅山县国有企业资产情况表
编制单位: 单位: 万元,%
企业名称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上缴税金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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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累计 |
同比 |
本年累计 |
上年累计 |
同比 |
本年累计 |
上年累计 |
同比 |
本年累计 |
上年累计 |
同比 |
本年累计 |
上年累计 |
同比 |
本年累计 |
上年累计 |
同比 |
本年累计 |
上年累计 |
|
铅山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613460.38 |
|
|
352759.57 |
|
|
260700.81 |
|
|
|
|
|
2509.04 |
|
|
1263.26 |
|
|
204 |
|
|
57% |
|
铅山县物业管理公司 |
605.86 |
|
|
508.83 |
|
|
97.03 |
|
|
|
|
|
547.59 |
|
|
-2.96 |
|
|
|
|
|
84 |
|
铅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
74.35 |
|
|
30.65 |
|
|
43.71 |
|
|
|
|
|
|
|
|
-56.29 |
|
|
|
|
|
41% |
|
铅山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9721.76 |
3134467.75 |
-3.98% |
1461647.39 |
1533730.6 |
-4.70% |
1548074.37 |
1600737.16 |
-3.29% |
137400 |
132400 |
3.78% |
155858.77 |
94938.04 |
64.17% |
21273.99 |
17912.39 |
18.77% |
6559.68 |
3881.25 |
69.01% |
48.56% |
48.93% |
铅山县粮油购销公司 |
4411.37 |
4740.68 |
-7% |
3774.06 |
3481.27 |
8% |
637.31 |
1259.41 |
-49% |
637.31 |
1259.41 |
-49% |
975.17 |
176.34 |
453% |
93.89 |
127.9 |
-27% |
10.67 |
9.22 |
16% |
86% |
73% |
合计 |
3628273.72 |
3139208.43 |
15.58% |
1818720.5 |
1537211.87 |
18.32% |
1809553.23 |
1601996.5712.96% |
12.96% |
138037.31 |
133659.41 |
3.3% |
159890.57 |
95114.38 |
68.21% |
22571.89 |
18040.29 |
25% |
6774.35 |
3890.47 |
71.8% |
50.13% |
48.97% |
附件2
2022年度铅山县土地储备情况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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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单位:亩、万元 |
|
|
|
|
||||||
县(市、区) |
2022年年初土地储备情况(亩) |
2022年土地储备情况(亩) |
2022年年末土地储备情况(亩) |
|
|
|
|
||||||||||||
增加 |
减少 |
|
|
|
|
||||||||||||||
已完成征迁面积 |
未完成征迁面积 |
小计 |
已完成征迁面积 |
未完成征迁面积 |
小计 |
出让面积 |
成交价款 |
已完成征迁面积 |
未完成征迁面积 |
小计 |
|
|
|
|
|||||
铅山县 |
181.5 |
0 |
181.5 |
1077.8 |
0 |
1077.8 |
1156.2 |
171185.5 |
103.08 |
0 |
103.10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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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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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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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
2022年度铅山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统计表 |
||||||||||
|
|
|
|
|
|
|
|
|
|
单位:万亩 |
县(市、区) |
面积 |
湿地 |
耕地 |
种植园用地 |
林地 |
草地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其他土地 |
2022年 |
326.74 |
0.258 |
42.583 |
3.945 |
241.295 |
2.530 |
15.088 |
2.508 |
12.261 |
6.274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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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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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附件4
2022年度与2021年度铅山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变化统计表 |
||||||||||
单位:万亩 |
||||||||||
县(市、区) |
年度 |
湿地 |
耕地 |
种植园用地 |
林地 |
草地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其他土地 |
铅山县 |
2022年 |
0.258 |
42.583 |
3.945 |
241.295 |
2.530 |
15.088 |
2.508 |
12.261 |
6.274 |
2021年 |
0.259 |
42.476 |
3.868 |
241.594 |
2.447 |
15.055 |
2.507 |
12.290 |
6.245 |
|
变化情况 |
-0.001 |
0.107 |
0.077 |
-0.299 |
0.083 |
0.033 |
0.001 |
0.029 |
0.029 |
附件五
2022年铅山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
分类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资产数 |
538471.95 |
519540.35 |
|||
负债数 |
33113.38 |
36952.19 |
|||
净资产数 |
505358.57 |
482588.15 |
|||
资产负债率(%) |
6.15% |
7.11% |
|||
按单位性质 |
单位户数 |
行政事业单位及文化类户数小计(户) |
209.00 |
209.00 |
|
其中:行政单位(户) |
58.00 |
58.00 |
|||
事业单位(户) |
151.00 |
151.00 |
|||
文化类(户) |
|
|
|||
行政单位 |
资产数 |
432645.36 |
386905.94 |
||
占资产总额(%) |
80.35% |
74.47% |
|||
事业单位 |
资产数 |
105826.59 |
132634.40 |
||
占资产总额(%) |
19.65% |
25.53% |
|||
文化类 |
资产数 |
|
|
||
占资产总额(%) |
|
|
|||
按资产构成 |
流动资产 |
38444.96 |
30,367.04 |
||
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 |
7.14% |
5.84% |
|||
固定资产净值 |
94780.16 |
104733.09 |
|||
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 |
17.60% |
20.16% |
|||
在建工程 |
5620.51 |
8275.89 |
|||
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 |
1.04% |
1.59% |
|||
无形资产 |
2303.96 |
1903.88 |
|||
无形资产占资产总额(%) |
0.43% |
0.37% |
|||
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净值 |
314952.76 |
360429.18 |
|||
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占资产总额(%) |
58.49% |
69.37% |
|||
其他资产 |
857.04 |
5682.37 |
|||
其他资产占资产总额(%) |
0.16% |
1.09% |
|||
固定 资产 |
土地、房屋及构 筑物净值 |
小计 |
62154.11 |
61950.61 |
|
其中:房屋 |
房屋面积(万平方米) |
80.49 |
81.00 |
||
房屋净值 |
58465.79 |
58271.91 |
|||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净值占固定资产总额(%) |
65.58% |
59.15% |
|||
设备净值 |
15975.58 |
36618.05 |
|||
设备净值占固定资产总额(%) |
16.86% |
34.96% |
|||
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净值 |
1231.95 |
1169.83 |
|||
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净值占固定资产总额(%) |
1.29% |
1.12% |
|||
家具、用具、装 具等净值 |
小计 |
4574.17 |
4892.72 |
||
其中:家具用 具 |
家具用具(万件) |
17.24 |
19.30 |
||
家具用具净值 |
4480.50 |
4891.70 |
|||
家具、用具、装具等占固定资产总额(%) |
4.83% |
4.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