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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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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具体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

(二)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参与辖区内部门联动,配合镇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5,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小计5,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

第二部分 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5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6.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1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11.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5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8;卫生健康支出1.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5.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6.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加20%。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单位预算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自收自支人员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项目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铅山县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团省委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团省委本级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团省委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团省委下属事业单位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团省委下属职业学院用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团省委及下属事业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团省委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团省委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团省委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其它支出(类)其他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团省委本级上年结转用于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培训活动的支出项目。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鹅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3-03-0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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