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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铅山县葛仙山镇管源村委会办公场地维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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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葛仙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申请对铅山县葛仙山镇管源村委会办公场地维修工程立项的申请报告》(葛府字〔202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情况,现就该项目批复如:

一、为加强基层组织依法行政能力,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改善葛仙山镇管源村办公条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葛仙山镇管源村委会办公场地维修工程(项目代码2301-361124-04-01-304285)。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葛仙山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葛仙山镇管源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规模:瓦屋面180平方米、屋面木基层180平方米、木质门28.35平方米、全玻自由门1樘、抹灰面油漆500平方米、外脚手架500平方米等。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个月

、项目总投资为5.6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招投标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招标。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附资金来源证明、申请立项的报告等。

    、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本批复有效期为年,需要延期的请在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3年1月26日

                                                            

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

        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县监委办公室应急管理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1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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