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紫溪乡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铅山县紫溪乡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精神,经我委研究,现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铅山县紫溪乡紫溪卫生院内。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616.92平方米,包含职工周转房等相关配套工程。
三、建设工期:12个月。
四、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五、专家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结构部分
1.建议适当增加机动车停车位,并增设充电桩设施;
2.食堂厨房应设置独立的排油烟系统;
3.应补充结构、水、电消防等专业初步设计内容;
4.建议二层卫生间采用降板式结构。
(二)工程概算
1.补充设计概算编制依据及计价说明;
2.补充“直饮水工程”的建设内容;
3.补充“安防监控工程”的建设内容;
4.适当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列出完善措施项目费。
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2023年2月16日
抄 送:县监委办公室,县卫健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
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