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河口镇七里村白沙小镇旅游开发-河雷公路至洋田环境整治改造项目立项的报告》(河府发〔2022〕7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我委组织专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河口镇七里村白沙小镇旅游开发-河雷公路至洋田环境整治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10-361124-04-01-544007)。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河口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4.216km。1、原外立面清理,粉刷约42690㎡;2、庭院水泥压模铺装约26680㎡;3、地面清理,草皮26400㎡;4.种植苗木(桂花树127棵,海桐球105棵,枇杷树58棵,广玉兰23棵,香樟81棵,柑橘树25棵,杨梅3棵,茶花树5棵,粉花碧桃8棵);5、建筑改造提升;6、整治提升(挡土墙71米,生态边坡42米,绿色铁丝围栏140米,红色透水混凝土游步道352㎡,水泥压模游步道160㎡,混凝土硬化94㎡,树池9个);7、原场地清理及填埋土方(原场地清理9690㎡,挖除土包3个(288m3),回填土方111m3)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200.16万元,其中建安费1094.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5.6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相关专家意见和建议:
1、应明确立面改造的建筑风格,形成有当地特色的建筑群,达到协调和谐。
2、应优化集镇范围内的水塘周边环境设计,提升美化环境。
3、应结合现有道路并规划衔接道路段,形成较完整的慢行系统。
4、应结合现状,合理布置广场、公园、停车场等公共设施。
5、补充资金筹措说明、专债建设期利息相关文件说明。
6、二次核实外脚手架取费依据及其综合单价,其取费方式应为总价措施项目费。
7、二次核实“回填种植土”工程量,建议苗木种植应尽量利用地形优势,
8、应补充市政园林、苗木取费依据。
七、项目招投标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进行招标。
八、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九、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两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2年12月14日
抄 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
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县监委办公室 ,县应急管理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印发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河口镇七里村白沙小镇旅游开发-河雷公路至洋田环境整治改造项目
基本条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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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 行 招 标 |
委 托 招 标 |
公 开 招 标 |
邀 请 招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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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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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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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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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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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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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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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工 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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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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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装 工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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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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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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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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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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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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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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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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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安装工程包含在建筑工程中,故未单独核准;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设备及重要材料暂无,故未核准; 3、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中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施工图审查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 4、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项目单位须从中选择一家发布公告。 5、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执行; 6、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开展招标工作。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