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陈坊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铅山县陈坊乡刘家至詹家道路拓宽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补齐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经研究,同意实施铅山县陈坊乡刘家至詹家道路拓宽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单位:铅山县陈坊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铅山县陈坊乡福田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道路长170米、宽3米、厚0.18米;破损道路修复长39米、宽2米、厚0.18米;道路拓宽长702米、宽1米、厚0.18米;红条石挡墙166米 、高0.8米;安装路灯60套等工程。
四、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要求,依法依规执行。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65.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5万元,其他费用0.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度衔接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庄整治项目资金。
七、项目代码:2303-361124-04-01-454216,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1年。
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
2023年3月23日
抄 送:县监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
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统计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