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城投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铅山县城市停车场提升改造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铅智停字〔202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关于铅山县城市停车场提升改造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铅发改交能字〔2023〕3号)的批复内容,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承办单位:铅山县城投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址:铅山县河口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铅山县中心城区乘用车充电设施达到2044个。设置60个充电站,其中包含3个大型充电站、3个中大型充电站、20个中型充电站、21个小型充电站及13个微型充电站;停车场地面改造路面破除修复18972平方米,安装膜结构停车棚13078平方米等工程。
四、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经核定,本项目总投资10598.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632.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61.40万元,基本预备费504.6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银行融资和自筹。
请按本批复内容,抓紧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程序,按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2024年11月4日
抄 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
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县监委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