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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识别纳入防贫监测对象的批复(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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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党农字〔2021〕3号)精神要求,2022年12月,我县运用农户自主申报、部门信息比对、乡村干部走村入户三大监测机制,对初步筛选出的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按照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人群”监测对象识别标准和识别程序,识别监测对象10户30人。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复审,同意确定谭金凤等10户30人纳入防贫监测对象。
现予以批复。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新识别纳入防贫监测对象的结对帮扶工作,坚持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加大帮扶力度,防范返贫致贫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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