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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秋季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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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乡村振兴工作站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赣扶移字〔2018〕35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乡村振兴局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民政宗教事务局 江西省农业农村局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财扶〔2021〕2号)和《关于调整“雨露计划”相关政策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1〕2号)文件精神,县乡村振兴局审查各乡镇申报资料,符合申报条件的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共472人次;符合补报条件的“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共4人次,合计476人次,按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合计71.4万元。
    现下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共计71.4万;资金来源为县本级资金;资金类型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方式:由县级财政将补助资金下达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全额打入补助对象社会保障“一卡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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