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5-01-01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铅山县公安局编制了《铅山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铅山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xyanshan.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铅山县公安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6大类:



1.概况信息。包括公安局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文件。



3.工作动态。包括公安局政务、整治等最新动态。



4、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财政预决算等。



5.行政执法。包括本县负责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6.公示公告。包括本单位基建项目改造工程,各类惠民政策及户政、出入境窗口行政事业性的收费标准。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县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县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本县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均长期保存。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公安局申请获取。



申请程序:



1、 提出申请



按照县政府相关要求参照执行。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未依法履行公安局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室投诉。



监督电话:0793-5332585  传真:0793-5332474



通信地址:铅山县河口镇城西新区



邮政编码: 3345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