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1-01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铅山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铅山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xyanshan.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铅山县公安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6大类:

1.概况信息。包括公安局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文件。

3.工作动态。包括公安局政务、整治等最新动态。

4、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财政预决算等。

5.行政执法。包括本县负责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6.公示公告。包括本单位基建项目改造工程,各类惠民政策及户政、出入境窗口行政事业性的收费标准。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县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县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本县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均长期保存。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公安局申请获取。

申请程序:

1、 提出申请

按照县政府相关要求参照执行。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未依法履行公安局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室投诉。

监督电话:0793-5332585  传真:0793-5332474

通信地址:铅山县河口镇城西新区

邮政编码: 3345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