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印发《铅山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奖励方案》的通知
【字体:   


铅山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奖励方案


为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在促进全县工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 用,推动实施 一 批技术改造重大项目,确保全县工业经济平稳 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
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扶持奖励方案。
第一章  扶持奖励对象和方向
第 一 条扶持对象:铅山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 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或工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工业企业为实现扩大产能规模、 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 保障安全生产、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提高经济和  社会效益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 一 代信  息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管理
领域进行改造提升的投资活动。
第二条扶持方向:
1. 智能化制造
(1)应用中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自动化专用设备、 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
装备对加工制造、装配、检测、搬运、仓储等制造单元进行智能化改造。
(2)应用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产品、工艺设计
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
(3)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管理系统,实现关键技术装备
在生产管控中的互联互通与高度集成.
(4)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 设备、生产、能效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的优化.
2.绿色化制造
(1)节能低碳技术改造。支持传统产业节能低碳和节水改 造升级,建设内容包含《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 《国家鼓励的重大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或其它先
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2)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修复)技术改造和工业固
体废物处理、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
(3)绿色设计平台技术改造,建设内容突出有利于绿色设 计和绿色工艺技术一体化提升,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创建绿色
设计示范线,提高绿色精益生产能力和产品国际竞争力;
(4)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集成应用,建设内容 包含解决关键工艺流程或工序环节绿色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制
定绿色关键工艺标准,提升重大装备自主保障能力。
3.信息化制造
(1)支持企业实施工业互联网内网、5G 专网等信息网络 基础设施改造,推动网络部署应用从生产外围环节向生产内部
环节延伸,实现人员、设备、物料、环境等全要素互联互通;
(2)支持企业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协同 制造、营销服务等方面信息化系统建设、改造和业务系统集成 创新,实现企业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全要素、全价值链的
信息化和集成互联信息系统综合集成与融合应用;
(3)支持企业围绕供应链、销售、协同制造等方面开展产 业链协同等方面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产业链上下游采购、物
流、生产制造、销售等环节协同。
4.服务型制造
(1)定制化服务项目。通过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柔性 化改造,综合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客户体验中心、在线设 计中心、大数据信息采集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信息平台为载体,
开展定制化服务。
(2)共享制造项目。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集中  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建设提供分时、计件、 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的共享制造工厂,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
价值共享。
(3)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项目。开放检验检测资源,向制造
业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4)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项目。运用先进技术,完善产品运输、演示安装、产品调试、客户培训等交付服务;开展远程 在线监测/诊断、健康状况分析、远程维护、故障处理等质保服务。
(5)总集成总承包服务项目。制造业企业依托核心装备、  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建设“硬件+软件+平台+服务”的集成系统,
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系统集成服务。
(6)节能环保服务项目。通过加大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 提升产品回收再制造、再利用等节能环保服务能力,节约资源、
减少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资金申请条件
第三条申请扶持奖励资金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铅山县内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经营状
况良好。
(二)申报单位近两年内未被信用中国(江西)、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纳入失信惩戒不良记录名单。
(三)近两年使用技术改造资金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申请扶持奖励的企业要求在项目实施前完成技术改造项目 核准或备案,项目竣工且技改新购置的设备和工器具投入使用 后方可申报,同一技术改造项目不可重复获得扶持奖励(含省
市项目扶持奖励)。
第三章 扶持奖励方式和内容
第四条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奖励的具体方式为:
(一)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设备和工器具金额200-1000万元
(含),给予购置的设备和工器具金额10%的投资扶持奖励,单
个企业最高扶持奖励金额为50万元。
(二)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设备和工器具金额1000-3000万 元(含),给予购置的设备和工器具金额5%的投资扶持奖励,
单个企业最高扶持奖励金额为120万元。
(三)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设备和工器具金额3000-5000万 元(含),给予购置的设备和工器具金额4%的投资扶持奖励,
单个企业最高扶持奖励金额为150万元。
(四)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设备和工器具金额5000万元以上, 且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0万元以上,年纳税地方实际所得  (剔除财政奖返部分)1000万元以上,给予500万元投资扶持奖励。设备包含企业根据自身生产需求,购置材料、器材、元器件或小型设备等建设组装的设备。
第四章 扶持奖励申请
第五条技术改造项目竣工后,每年6月份或10月份,由企
业向县工信局提出扶持奖励申请。
第六条企业申报技术改造项目扶持奖励材料包括:
(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三)扶持奖励申请报告。
(四)项目主管部门同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核准或备案
文件。
(五)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建设资金有效凭证。
第五章 验收
第七条县工信局接到企业扶持奖励申请后,会同县财政局
组织项目验收
第八条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购置
设备的实际投入(以购置设备的增值税发票为准)等。
第六章 扶持奖励资金拨付
第九条项目验收后,由县工信局提出项目初审意见,报县政府研究确定。
第十条县政府研究审定后,由县工信局向县财政局申请企业技术改造扶持奖励资金后直接拨付给企业。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获得奖补资金支持的企业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和工信等部门
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十二条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获得扶持奖励的企业, 追回扶持奖励资金;情节严重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
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方案由铅山县工信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方案从2022年12月1 日起施行。实施中如遇国家、省、市颁布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中共铅山县委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