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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铅山县2022年度工作和开放型经济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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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2022年度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决 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 立“工业挂帅、项目为王”的理念,以招商引资为第一抓手,以 科技创新为第一动力,加速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力推动铅 山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县18个乡镇(中心),各招商小分队。
二、 目标任务
(一)引进31个重大项目
1.各乡镇(中心)分别新引进1个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
以上的工业项目且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
2.金属新材料(县工信局牵头负责)、新能源(县商务局牵头负责)、数字经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招商小分队
分别新引进3个总投资5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其中总投资10亿元(含)至20亿元项目1个,总投资20亿元(含)以上项目1个 ) 。
3.现代农业(绿色食品)招商小分队(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
责)新引进3个固定资产投资0.5亿元以上的农业加工项目,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项目1个

4.文旅产业招商小分队(县文广新旅局牵头负责)新引进五
星级(同档次)酒店1家,并实现当年开工建设。
(二)年度入统31家工业企业
1.葛仙山镇、鹅湖镇、河口镇、永平镇、武夷山镇、湖坊镇、
汪二镇、新滩乡分别完成年度入统工业企业2家。
2.石塘镇、太源畲族乡、陈坊乡、虹桥乡、稼轩乡、紫溪乡、 英将乡、天柱山乡、篁碧畲族乡、青溪服务中心分别完成年度入
统工业企业1家。
3.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完成年度入统工业企业3家。
4.县现代农业示范园管委会完成年度入统工业企业2家。
(三)年度入统31家商贸企业
1.葛仙山镇、鹅湖镇、河口镇、永平镇、武夷山镇分别完成
年度入统法人商贸企业2家、大个体商贸企业1家。
2.湖坊镇、汪二镇、新滩乡分别完成年度入统法人商贸企业
和大个体商贸企业各1家。
3.石塘镇、太源畲族乡、陈坊乡、虹桥乡、稼轩乡、紫溪乡、 英将乡、天柱山乡、篁碧畲族乡、青溪服务中心分别完成年度入
统商贸企业1家。
(四)年度入统96家科技型企业
1.葛仙山镇、鹅湖镇、河口镇、永平镇、武夷山镇、湖坊镇、
汪二镇、新滩乡分别完成年度入统高新技术企业2家、高新产业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
2.石塘镇、太源畲族乡、陈坊乡、虹桥乡、稼轩乡、紫溪乡、 英将乡、天柱山乡、篁碧畲族乡、青溪服务中心分别完成年度入
统高新技术企业1家、高新产业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家
三、 企业年度入统序时进度要求
1.6月30日前,葛仙山镇、鹅湖镇、河口镇、永平镇、武夷 山镇、湖坊镇、汪二镇、新滩乡必须完成1家工业企业年度入统 任务和1家商贸企业年度入统任务。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必须完成2 家工业企业年度入统任务,县农业园区管委会必须完成1家工业
企业年度入统任务。
2.今年最后一次工业企业年度申报系统关闭前,入统任务必须全面完成。
3.10月31日前,商贸企业年度入统任务必须全面完成。
四、 考核实施
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宇昕任组长,县工信局、县商务 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铅山县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工 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认定及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肿兼任,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五 、其他事项
1. 乡镇(中心)、招商小分队实行单独考核,单独奖惩。考核细则附后。
2.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先推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之

3.本考核方案由铅山县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铅山县2022年度乡镇(中心)工业和开放型经济
工作考核细则
2.铅山县招商小分队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1
铅山县2022年度乡镇(中心)工业和 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包括项目引进、工业企业年度入统、商贸企业年度入统、科
技型企业年度入统四个方面。
二、 考核评分办法
采取功效系数法、加权平均法和直接加减分法计算得分。
( 一)计分规则
1.项目引进计分
(1)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达到2000 万元(含)以上得30分。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每增加200万元(含)得1分,不设上限。
(2)加分项
①超额完成任务加分。每超任务引进一个项目并开工建设的加10分。
② 重大项目加分。项目总投资在5亿元(含)以上,10亿 元(不含)以下的加10分,  10亿元(含)以上20亿元(不含)
以下的加20分,总投资20亿元(含)以上的加30分。
③标杆企业加分。引进项目投资主体属于国内外500强企业一级子公司加10分,属于国内外500强企业总公司的加20分。

④上市公司加分。引进项目投资主体属于国内外上市公司总公司的加10分。
⑤外商投资企业加分。引进项目属外商投资企业的加10分, 实现当年现汇进资超100万美元的加20分,当年现汇进资超500
万美元(含)以上的加30分。
⑥ 生产型出口企业加分。引进项目当年投产并实现出口200 万美元(含)以上的加10分,500万美元(含)以上的加20分,
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加30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重复计算。
(3)否决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
①没有引进工业项目落户的;
②工业项目年度内固定资产实际完成投资额未达到2000万元的。
2.工业企业年度入统计分
(1)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得20分,超序时进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得15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不得分。
(2)每超额完成1家工业企业年度入统加5分,加分上限
20分。
3.商贸企业年度入统计分
(1)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得10分,超序时进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得8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不得分。
(2)每超额完成1家商贸企业年度入统加2分,加分上限10分。
4.科技型企业年度入统及创新成效计分
(1)每新增1家高新技术企业计2分,新增1家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计2分,每入库1家科技型企业计0.5分;
(2)各乡镇(中心)所服务的企业研发投入总和与上年同 比每增加1%计0.2分,最高加8分;每降低1%扣0.1分,最高 扣5分;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每实现20万元计0.1分,最高加
8分。
注:1家企业同时获得多项入统的,可以累计积分。
(二)计分方法
第一步:分别计算单项指标分值。将各乡镇(中心)指标值 由大到小进行排序,最大的计100分,最小的计60分,其他乡 镇(中心)用公式“[(本地值-最小值)×40/(最大值-最小值)]+60”计算。
第二步:按照四项指标得分代入公式“(引进项目计分×权 重50%)+(工业企业年度入统计分×权重20%)+(商贸企业年 度入统计分×权重15%)+(科技型企业年度入统及创新成效计
分×权重15%)”,计算出最终分数。
三、 奖惩措施
1.在当年完成引进工业项目任务数基础上,对当年单个项目完成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乡镇(中心),每个奖励10万元;对于供地项目当年正式投产的每个再给予10万元奖励。
2.完成工业企业年度入统任务,葛仙山镇、鹅湖镇、河口镇、 永平镇、武夷山镇、湖坊镇、汪二镇、新滩乡分别给予5万元奖  励,石塘镇、太源畲族乡、陈坊乡、虹桥乡、稼轩乡、紫溪乡、 英将乡、天柱山乡、篁碧畲族乡、青溪服务中心分别给予3万元  奖励。未完成工业企业年度入统任务,葛仙山镇、鹅湖镇、河口  镇、永平镇、武夷山镇、湖坊镇、汪二镇、新滩乡分别由县财政  扣除5万元工作经费,石塘镇、太源畲族乡、陈坊乡、虹桥乡、 稼轩乡、紫溪乡、英将乡、天柱山乡、篁碧畲族乡、青溪服务中  心分别由县财政扣除3万元工作经费。在完成下达任务的基础  上,乡镇(中心)每超额完成一家工业企业年度入统另奖励3万
元。
3.对当年新入统的规上工业企业,每家给予6万元奖励,分
三年兑现,每年2万元。
4.对完成商贸企业年度入统任务的乡镇(中心)给予3万元 奖励,未完成任务的由县财政扣除2万元工作经费。在完成下达 任务的基础上,乡镇(中心)每超额完成一家年度入统法人商贸企业的奖励3万元。
5.对于当年新入统的规上商贸企业且在库满12个月的,给
予每家法人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大个体一次性奖励1万元。
6.葛仙山镇、鹅湖镇、河口镇、永平镇、武夷山镇、湖坊镇、汪二镇、新滩乡科技型企业入统及推进科技创新成效得分进入全 县前三名的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石塘镇、太源畲族乡、陈坊乡、 虹桥乡、稼轩乡、紫溪乡、英将乡、天柱山乡、篁碧畲族乡、青 溪服务中心科技型企业入统及推进科技创新成效得分进入全县前三名的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
7.引进的项目自签约落户之日起,三年内每年新增纳税地方 所得部分(扣除对企业的奖励、返还),按县、乡两级财政各50%分成。
8.年度内新引进总投资100亿元、20亿元以上,且经省、 市相关部门认定通过,纳入省市“5020”工程考核,当年进资完 成总投资10%以上的工业项目,对牵头引进项目的乡镇(中心) 授予招商引资特别贡献奖,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并颁发奖牌。
9.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全县第一,且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 (中心)由县委、县政府授予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工作“骏马奖”;  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全县倒数第一 ,且四项工作任务有3项(含) 以上未完成的乡镇(中心)评定为“蜗牛奖”,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取消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评优评先资格。
四、 有关说明
1.新引进工业项目必须是乡镇(中心)当年独立自主新引进 落户我县的项目(联合招商项目不计入考核任务),由考核领导
小组负责认定。
2.新引进工业项目必须与县人民政府或县商务局、县工业园 区管委会签订了正式项目投资合同(不含意向协议、框架协议)。 任何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为完成任务而虚增投资额, 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乡镇(中心)挂点县级领导要加强对工业和开放型经济 工作的指导、调度,乡镇(中心)党政主官要成立各自招商小分
队坚持带队外出招商,以商招商,自主招商。
4.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由考核领导小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核定。

附件2
铅山县2022年招商小分队考核管理办法


一、队伍组建
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布局和招商重点方向,组建金属新材料、 新能源、数字经济、现代农业(绿色食品)和文旅产业招商小分 队。每支招商小分队由1名分管县领导牵头和1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挂点负责,具体为:
1.金属新材料招商小分队
牵头县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宇昕
挂点负责单位:县工信局
2.新能源招商小分队
牵头县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宇昕
挂点负责单位:县商务局
3.数字经济招商小分队
牵头县领导: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胡奎
挂点负责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4.现代农业(绿色食品)招商小分队
牵头县领导: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童瑛
挂点负责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


5.文旅产业招商小分队
牵头县领导:副县长王城辉
挂点负责单位:县文广新旅局
每支招商小分队成员共4人,其中:队长、副队长各1名,
均由科级干部担任;队员2名,由相关单位选派。
二、 人员管理
1.小分队实行脱产招商,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2.各小分队每月在外招商不少于15天,全年在外招商天数 不少于180天。牵头县领导带队招商每月不少于1次,挂点负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3次。
3.小分队招商干部在外期间的行政、工资关系和福利等待遇
在原单位保持不变,休假等其他待遇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经费管理
各招商小分队招商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财 政统一拨付至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管理,金属 新材料、新能源和数字经济等三个小分队年度经费20万元,现 代农业(绿色食品)小分队年度经费10万元,文旅产业年度经 费5万元。按照“保障工作、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保
障各小分队日常开支。工作经费实行报账制,主要用于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
交通补助等等。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交通补助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所有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公务卡使用管理 相关规定执行。每月1-5日集中到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
公室凭有效票据统一报账。
四 、工作重点
(一)强化“四图”“五清单”作业。 各招商小分队要全面  梳理我县对口产业现状,谋划产业布局,厘清产业重点区域、重 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形成客户名录,积极开展企业走 访,制定完善产业链图、技术路线图、应用领域图、区域分布图 和重点企业清单、重点项目清单、集群清单、问题清单、政策清 单,重点围绕产业链实施“强链”、“补链”行动,持续完善产业
链配套体系,纵深推进产业链项目招商。
(二)多渠道拓展招商信息。 各招商小分队要认真梳理我县  资源底数,紧盯在外乡友、校友、战友等人才资源,大力开展“铅 商回归”“双招双引”工作。要主动加强与上饶、铅山在外商会、 协会的走访联系,增进相互间交流,了解更多招商信息。要主动 加强与目标区域政府、开发区、商会、行业协会的对接联系,大 力推介我县县情、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推动开放合作,提升招
商成效。
(三)完善项目预审管理。 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对各
招商小分队招引、洽谈的项目进行归口管理,定期汇总上报。并负责组织对招引项目的环评、安评、能评、科技含量、发展前景、 税收贡献、就业带动等进行预审,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论证,确保招商项目质量。
五、 考核认定
年底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对五支招商小分队的工作实绩进行
考核。
1.新引进工业项目和农业加工项目必须是各小分队牵头新 引进落户我县的项目。以前年度已落户项目,原有企业原址原厂
房技改升级项目,新能源发电项目等均不认定为新引进项目。
2.所有新引进项目必须与县人民政府或县商务局、县工业园 区管委会、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县文广新旅局签订了正 式项目投资合同(不含意向协议、框架协议),并实现当年开工建设。
六、 奖惩措施
1.凡是完成了年度项目招引任务的招商小分队分别给予牵
头单位与成员单位5万元奖励。新引进总投资100亿元以上经省、 市相关部门认定通过并纳入“5020”工程考核,且当年进资完成 总投资10%以上的工业项目(不得与乡镇引进的项目重叠),对 引进项目的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授予招商引资特别贡献奖,颁发  奖牌并给予50万元奖励,以上奖金由县财政给予保障。年底对  招商小分队进行考核,名额为:优秀招商小分队1支;优秀招商干部5名,优秀招商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2.实行招商工作责任机制,经考核认定,对未完成年度项目
招引任务的小分队,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中共铅山县委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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