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0年铅山县全民健身运动会
“中国体育彩票杯”五人制足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铅山县教育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铅山县全民健身活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铅山县足球协会
四、竞赛日期
2020年9月19日开始
五、竞赛地点
滨江公园五人制足球场
六、竞赛项目
五人制足球赛
七、参赛单位
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八、参赛资格
1.参赛人员限制在2005年12月31日 以前出生;
2.参赛队伍可以邀请2名非铅山籍外援,其他队员必须是本县或本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若聘用或非编制的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半年以上聘用合同(复印件)。
3.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且必须由参赛单位自行购买本次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九、参赛办法
各参赛队根据竞赛规程于9月13日前进行完成报名,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医1人,运动员8—12人,领队、教练员、队医可兼报运动员。参赛运动员只代表一支球队参赛。
注:各参赛队员比赛前15分钟必须将第二代身份证交记录台验明身份方可参加比赛。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比赛用4号低弹球。
(二)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5分钟;球队可在每个半场要求一次1分钟的暂停,队员此间不得离场;
(三)第一阶段采用单循环赛制
1.比赛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积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积分相等,两队之间胜负关系,胜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原则如下:
(1)相互间胜负关系;
(2)相互间净胜球多者:
(3)相互间进球数多者;
(4)总净胜球数多者;
(5)总进球数多者;
(6)按先红牌后黄牌数较少者;
(7)抽签决定名次。
(四)第二阶段比赛
根据分组情况进行交叉淘汰赛
(五)竞赛规则及比赛规定
1.比赛中换人不限,换下可再上场,必须先下后上。
2.各种发球(界外球、任意球、角球、点球、球门球、守门员持球)必须4秒发出(裁判员以口令或手势提示)。
3.距离及区域:
(1)攻方发球(界外球、任意球、角球)时,守方必须退出以球为圆心5米半径的防守区。
(2)守门员发球时,对方队必须退出球门区。
(3)攻方罚点球时,双方均退出以点球点与底线平行的假象平行线以及以点球点为圆心5米半径的防守区。
4.发球及射门:
(1)中圈发球不能直接射门得分
(2)界外球必须在出界点压线用脚发球。不能直接射门得分
(3)角球必须在角球区发球,可直接射门得分。
(4)守门员发球门球可过半场,不能直接射门得分。守门员活球时掷球入对方球门得分有效。
(5)发任意球时,主罚队员不可以助跑。界外球、角球、点球均不可以助跑。
5.发球时攻守双方违例:
(1)攻方发界外球超时或发球点违例,判对方发界外球。
(2)攻方任意球、角球、点球、守门员活球掷球超时违例判对方在发球点发间接任意球。
(3)攻方任意球、角球、点球、守门员活球掷球时,守方须退出五米距离,视情节以黄牌警告。
6.红黄牌及其他判罚:
每场比赛单人累积2张黄牌或1张红牌后罚下并且罚停2分钟(以多打少),2分钟后该人不能上场而换别人上场(2分钟内该队被进球可以马上补上1人)。
7.其他:
(1)无越位
(2)不允许铲抢,除非对方未控制球。
(3)不累计犯规,不执行第二罚球点球
(4)守门员回传球按十一人制处罚
(六)比赛规定
1.每场比赛每队限报12人,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5人,其中一人必须为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3人则比赛不能开始,在比赛中任何一队场上队员人数少于3人(包括守门员),比赛将被终止。比赛结果由联赛组委会裁定,比赛时可随时替换场上队员,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再次作为替补队员参加同场比赛,换人时队员必须在换人区进出场地。
2.每队需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着统一比赛服装(运动上衣、运动短裤、足球袜),必须穿碎钉或布面(胶底胶钉)足球鞋和护腿板, 不允许穿长钉或短钉硬底足球鞋。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须与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服装号码,并与报名表所填号码相符,号码不清楚或重号、无号者不得上场比赛。
3.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比赛中断且无法恢复比赛的情况,以比赛中断时的比分为准。
4.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联赛组委会提前通知相关球队。
5.在比赛的同一阶段中,同一名运动员:
(1)被出示黄牌累积两次,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因连续被出示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做累积)。
(2)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二场,第三场被出示红牌终止该名队员参加本次比赛的权利。
(3)第一阶段比赛的黄牌,将不带入第二阶段。
十一、弃权和罢赛
(一)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某队参加了比赛,该队伍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二)超过赛程规定的时间15分钟未到达比赛场地达不到比赛最少人数要求,该队伍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三)弃权的处理
1.一方队伍比赛弃权,另一方队伍以5: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5: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2.双方队伍比赛弃权,双方队伍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属罢赛
1.并非因主办方认可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主办方批准,未参加竞赛赛程规定的比赛;
2.拒绝按照主办方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3.拒绝按照裁判员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或者在比赛结束前擅自离开比赛场地;
4.中途退出比赛。
(五)罢赛队伍所有本次比赛的比分均计对方5:0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5: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六)由于罢赛的行为所引起的各方面责任由该队伍全部承担。
(七)在遭遇不可抗力情况下,主办方可依据相关规定采取一切其认为必要的措施和行动。
十二、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设一等奖1名,颁发奖牌和证书;二等奖2名,颁发奖牌和证书;三等奖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
3.设“最佳射手”、“最佳球员”、“最佳门将”。
十三、报名
1.参赛队员需提交身份证、正规医院的健康证。
2.各参赛单位需在9月9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和纸质报名表及相关证件上报到县足球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张瑜龙 电话:13755396202 邮箱:19170200@qq.com)
3.竞赛报名表上报后,除规则允许外,不得更改、替换和补充。
4.电子版报名表和纸质报名表不符合时,以电子版报名表为准。
5.领队、教练和裁判联席会于9月14日下午15:00在县教体局会议室举行,各参赛队递交纸质《运动员承诺书》,承诺书需参赛队员本人签字、按手印。
6.报名成功以提交报名所需材料、活动费、保证金等全部交齐为准缺一不可。
十四、其他
(一)经费
1.比赛不收取报名费、每队需要准备两套专业足球比赛服、两双足球袜、护腿板、队长袖标等,凡参加此次比赛的均视为足协会员;交违纪保证金1000元(无违纪行为赛后退还)。
2.各参赛单位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保险
各参赛队员必须购买短期运动保险。如在本次比赛期间出现伤病或者其它健康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三)比赛期间如有申诉,必须在赛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述材料。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
(四)各队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凡在比赛中出现不良赛风赛纪的,如谩骂侮辱对方、故意伤人、打架斗殴、不服从裁判判决、无故中断比赛、罢赛、无故弃权、搞“君子协定”、打假球等,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不得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情节严重者通报。
(五)竞委会成立“联赛资格、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资格审查委员会”)。经资格审查认定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在赛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且所代表队伍不得增补他人;在赛中及赛后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所代表队伍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十五、本次比赛规程解释权归县教体局。
附件2:
2020年铅山县全民健身运动会
“中国体育彩票杯”五人制足球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盖章) 球衣颜色:(两种色)
官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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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联系电话 |
主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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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队官员最多可报3人
运动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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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运动员承诺书
致:2020年铅山县全民健身运动会“中国体育彩票杯”五人制足球赛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组委会、执行委员会
本人已详细阅读了2020年铅山县全民健身运动会“中国体育彩票杯”五人制足球赛相关文件及赛事相关规定,本人声明如下:
1.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联赛,本人既是联赛的参加者,也是联赛的组织者;
2.本人经过医学检查,可以参加剧烈运动,完全有参加此次比赛的身体条件;本人已购买参加此次比赛的意外伤害保险(附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人在参加本次比赛过程中,坚决不会出现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跟本人行为相关的法律后果都由我本人全部承担,与本次赛事的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及组委会及执行委员会无关。服从裁判判罚、组委会安排。
4.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已知悉本声明的全部内容并完全接受。
承诺人(官员、运动员签字、按手印):
声明:我确认以上参赛人员签名的真实性,如非参赛人员本人签名,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领队(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