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2020〕31 号
中共河口镇委员会
关于巢林鑫、余逢春同志任命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鉴于社区工作的需要,通过组织考察等相关程序,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巢林鑫同志任河口镇城南社区干部(试用期三个月);
余逢春同志任河口镇城南社区干部(试用期三个月)。
特此通知。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