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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口镇委员会关于丁志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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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发〔2020〕42

 

中共河口镇委员会

关于丁志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玉石村党支部:

按照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要求,通过组织考察等相关程序,根据玉石村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并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审定,决定:

丁志峰同志任河口镇玉石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其中,村党支部书记任职从2020年11月11日开始,村委会主任任职从2020年11月30日开始;

欧阳宏龙同志任河口镇玉石村支部副书记(享受正村待遇)。

经相关程序,免去:

丁敏飞玉石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欧阳宏龙玉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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