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2021〕13号
关于陈常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民和管委会、林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根据组织考察、党员大会选举等换届程序结果,结合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实际情况,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陈常清同志任中共民和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
朱明同志任中共民和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徐春巧同志任中共民和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
王鹏同志任中共河口镇林场支部委员会书记;
宋志强同志任中共河口镇机关支部委员会书记;
柯含雪同志任中共河口镇机关支部委员会委员;
傅星星同志任中共河口镇机关支部委员会委员;
苏群红同志任中共河口镇卫生院支部委员会书记;
毛华荣同志任中共河口镇卫生院支部委员会委员;
杨丽英同志任中共河口镇卫生院支部委员会委员。
特此通知
中共河口镇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