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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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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对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及其驾驶员、行人)实行管理,并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具体职责是:

1条 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2条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章。

3条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各类交通事故。

4条 审核、检验、管理参与交通运行的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5条 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

6条 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7条 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8条 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9条 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10条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预算单位一个,包括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160人,其中:在职人数44人,包括行政人员3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临时工112人;聘用人员0人;遗属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

第二部分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302.44万元,较上年增长16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33万元,较上年增长110.7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1.11万元,较上年减少70.5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1302.44万元,较上年增长161.8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16.85万元,较上年增加38.2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万元;项目支出485.59万元,较上年增加123.5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2.44万元,较上年增加161.8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2.32万元,较上年增加42.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4.05万元,较上年减少4.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较上年增长0.18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项目支出485.5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02.44万元,较上年增长161.8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2.44万元,较上年增长161.8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与上年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584.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  4.84万元,增长(下降)0.82%。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1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4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930日,部门共有车辆  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8   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  个,涉及资金290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5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  2个,涉及资金   290  万元

(九)重点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大型修缮项目

   1)项目概述对各中队、食堂、车管所、事故科等办公业务用房进行建设和维护

   2立项依据铅山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铅财预{2020}1号)

   3实施主体: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实施方案:进行公开招标,和中标公司签订合同,有序保质的完成修缮工作

   5实施周期2020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在规定时间内不超过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公、业务用房的建设,为单位人员和办公群众提供更好的办事环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电子警察项目
  1)项目概述:对各大路口的电子监控进行完善,减少车辆违章,保障交通秩序安全,创造良好的交通道路环境,为人民提供更有效更便捷的服务

   2立项依据铅山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铅财预{2020}1号)

   3实施主体: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加快安装,完善电子监控设备

  5实施周期2020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在规定时间内不超过预算的基础上完善道路的监控设施,加强电子警察的装置,进一步加强交通重点整治,通过电子警察的建设,减少车辆违法,维护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得到人民的满意认可。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原因。

样式:

2020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1.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1.85万元,比上年增(减)3.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招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道路拓宽,交通事故较多,出警频率较高,车子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较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现有车辆已经无法满足工作的需求

第三部分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五)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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