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交通管理大队是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对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及其驾驶员、行人)实行管理,并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一)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章。
(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各类交通事故。
(四)审核、检验、管理参与交通运行的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五)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
(六)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 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八) 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九) 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十)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165 人,其中在职人员44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4 人;年末其他人员 121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1690.02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1.11 万元,较2019年减少 70.51 万元,下降57.98 %;本年收入合计 1638.91万元,较2019年减少60.88万元,下降3.58 %,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省财政)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90.71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省财政)48.2万元,占 2.85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690.0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01.81万元,较2019年减少368.49 万元,下降20.82 %,主要原因是:电子警察采购支出略有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288.21万元,较2019年增加237.1 万元,增长463.9 %,主要原因是:电子警察采购余款还未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16.3 万元,占8.59 %;项目支出 1237.31 万元,占 91.41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省财政)48.2 万元,占 3.44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02.44 万元,决算数为 1641.8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6.06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2.44 万元,决算数为 1353.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3 %,主要原因是:合理规范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6.3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84.3 万元,较2019年减少9.53万元,下降10.16 %,主要原因是:将辅警的养老保险纳入劳务费中核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2 万元,较2019年增加22.5万元,增长236.8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商品服务支出增肌。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 .3 万元,较2019年增加 0.3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将独生子女奖励纳入此项核算。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1.85 万元,决算数为 71.93 万元,完成预算的70.62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2.84 万元,增长21.72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经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无此项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85 万元,决算数为 0.88万元,完成预算的7.43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13 万元,下降12.87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0 批,累计接待105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指导工作和工程技术、宣传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71.0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40 万元,决算数为34.14 万元,完成预算的77.85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4.36万元,增加 14.64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标准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2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标准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 万元,决算数为 36.91 万元,完成预算的73.82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8.61万元,增加30.42%,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了两辆新车,维护费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1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能。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2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33 万元,降低69.03 %,主要原因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54.9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11.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4.22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9.6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车改革已经移交或被政府拍卖,但手续未齐库存还没处置。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1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7 %。
组织对“电子警察”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10.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对“电子警察”等项目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未对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对部门(单位)整体支出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省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电子警察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电子警察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60 万元,执行数为210.07万元,完成预算的 131.69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时按质验收,顺利投入使用;二是完善了电子监控的安装配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超出了预算;二是工程验收后款项未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控制支出;二是验收成功后确保款项及时支付。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省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五)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交管大队2020年项目自评表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决算公开表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