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交通管理大队是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对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及其驾驶员、行人)实行管理,并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一)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章。
(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各类交通事故。
(四)审核、检验、管理参与交通运行的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五)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
(六)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 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八) 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九) 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十)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装财科、秩序科、法宣科、科技室、车管所、违法处理中心、事故处理中心、指挥中心、铁骑巡逻中队、河口中队、湖坊中队、永平中队、紫溪中队。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82人,其中在职人员46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36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 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262.5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88.21万元,较2020年增加237.1万元,增长463.9%;本年收入合计1974.3万元,较2020年增加335.39万元,增长20.46%,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840.8万元,占93.24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省财政)133.5万元,占6.76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2262.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62.51万元,较2020年增加860.7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增加、电子监控设备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0年减少288.21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取消零余额用款额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18.1万元,占5.22 %;项目支出2010.91万元,占88.88%;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省财政)133.5万元,占5.9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8.13 万元,决算数为226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5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84.63 万元,决算数为212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7 %,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增加、电子监控设备项目支出增加。
(二)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5万元,决算数为13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51 %,主要原因是:省财政下达了补助经费。
……(按公开04表支出功能类级科目分别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83.82万元,较2020年减少0.48 万元,下降 0.57%,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4.04万元,较2020年增加2.04万元,增长6.38 %,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4 万元,较2020年减少0.06 万元,下降20 %,主要原因是: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79万元,决算数为63.7万元,完成预算的64.49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8.23 万元,下降11.4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经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无此项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1万元,决算数为 0.54万元,完成预算的6.42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34万元,下降38.64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5 批,累计接待 65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婺源大队、横峰大队工作交流及宣传工作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50 万元,决算数为 23.1 万元,完成预算的46.2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1.04 万元,下降32.34 %,主要原因是今年购置的为警用摩托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警用摩托车4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购置的为警用摩托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38万元,决算数为40.06 万元,完成预算的99.21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3.15万元,增长8.53 %,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守卡车辆行驶多燃油维修费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1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加,今年购置的为警用摩托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4 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 万元,增长6.38 %,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若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则按以下格式公开:“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53.2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8.0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5.2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5.5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69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 %。(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70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4 %。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将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五)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交管大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 交管大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