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交通管理大队是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对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及其驾驶员、行人)实行管理,并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具体职责是:
第1条 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第2条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章。
第3条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各类交通事故。
第4条 审核、检验、管理参与交通运行的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第5条 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
第6条 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7条 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8条 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第9条 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第10条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详列各二级预算单位名称)。
编制人数小计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6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4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人,行政在职人数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6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5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60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1.8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69.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9.1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160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61.8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9.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2.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9万元,资本性支出469.29万元。项目支出1437.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240.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4.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1.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69.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9.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_0_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9.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1.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9万元。项目支出1437.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0.3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08.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6.59万元,增加44.87%。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1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7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 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10 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2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红绿灯及电子监控设备 。
(九)交通监控设备及交通设施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交通监控设备及交通设施项目
1)项目概述:红绿灯及电子监控设备采购
2)立项依据:更好的实现交警部门职能,维护交通秩序,规范交通参与者行为
3)实施主体: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实施方案:项目按流程采购申请,进行公开招标,按时按质安装投入使用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目标1、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目标 2、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目
标3、加强车辆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82.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接待6.9万元,比上年(减)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36.35万元,比上年减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39万元,比上年(减)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车购置要求购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