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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铅山县人大第十五届五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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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铅公交[2020]03

                             类:A

 

对铅山县人大第十五届五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刘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大队十分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

随着全县城市“双创”工作的持续开展,县城交通秩序逐渐好转,但是一些城市道路的“顽疾”也逐步暴露出来,这就是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乱行乱窜等现象比较突出,针对这些交通乱象,铅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下定决心,多措并举开展整治。一是由大队法宣科负责,加强普法宣传,加大对《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驾校、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七进宣传活动进行交通安全宣讲;二是由河口中队负责,加强对城区各个红绿灯路口的管理,针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行车道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打击力度;三是由铁骑巡逻中队负责,加强对城区道路的巡逻管控,针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整治,对不按规定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的非机动车一律拖移,并进行处罚。通过这些举措,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大大的净化了城区交通环境。

下一步,铅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投入更多的警力,以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加大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非机动车违法乱象,为铅山县城市“双创”工作增光添彩。

上述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2020年7月23日

 

 

   送:铅山县人大提案办公室

          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联系单位:铅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电话:5160209

邮政编码:3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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