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铅山县公安局委员会文件
铅公党字〔2020〕21号
关于周小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局各单位:
经组织考核合格,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周小平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郑晓鹏、万国彪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郑建林、张天添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陈育权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永平派出所副所长;
曾子韬、黄婷婷、余志进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贾庆、吴平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奚美和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张鹏、熊伟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副所长;
何可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永平派出所副所长;
张建波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
中共铅山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