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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小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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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铅山县公安局委员会文件

 

铅公党字〔2020〕21号

 

   

关于周小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局各单位:

经组织考核合格,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周小平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郑晓鹏、万国彪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郑建林、张天添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陈育权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永平派出所副所长;

曾子韬、黄婷婷、余志进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贾庆、吴平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奚美和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张鹏、熊伟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副所长;

何可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永平派出所副所长;

张建波同志任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

 

 

 

中共铅山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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