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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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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
    负责协调并办理机关的综合性政务和事务,负责机关文秘工作,负责公文的制作、审核、传阅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公布的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受理、办理与办结;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教育体育新闻宣传和局机关的政治学习、普法教育、计划生育、档案、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和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办理的工作。指导全县勤工俭学以及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创文”工作,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文”活动。指导各类学校发动教师积极家访、学生创建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形成合力,层层压实责任。定期检查考评学校(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每年对学校进行评比“文明校园”。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劳动工资、机构编制、教师调配和教体系统人才交流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按干部管理规定承办考察、考核、任免干部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研究和制定各项教育、体育经费的收、管、用制度并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收费管理、财务审计和财务年报汇总统计工作。
    二、党建办(教育工会)
    负责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制定局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制定党员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教体系统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党组所属总支、支部的组织设置、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协调局机关的工、青、妇、关工委工作;负责老同志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教体系统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负责教体系统基层团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各基层团组织按照《团章》规定,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教体系统团组织抓好党团共建工作和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发展新团员以及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对团干部培训提出规划,组织团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各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进行处理;组织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做好和团县委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负责教育系统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带领广大教师会员开展建功立业活动;指导学校推行教代会制度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加快依法治校、民主管理进程;关心特困教师,开展“送温暖”工程;保障教职工生活福利,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加强”教工之家”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体育生活。
    三、教育督导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对全县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指导、监督、检查。
    四、教育股(幼教股、社管办)
    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指导学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综合管理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和督査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实施素质教育和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定全县普通中小学教育规划和基础教育评估标准;贯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学、教材管理的文件精神,主管学籍管理,协助县教育督导室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和发展;做好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县中小学国防教育及军事训练工作,指导管理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青少年科技教育。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指导相关专业的地方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拟订改善学生体质、提高艺术素质的相关政策;组织指导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推广中小学生普及性体育及艺术特色项目。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扫盲工作,协调抓好全县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的职业高中教育;评估职教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负责全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承担全县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县级幼儿园分类办园标准,组织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认定工作;统筹管理学前教育保教工作,规范办园行为;负责全县幼儿园园长、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工作;协助开展学前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指导工作;协助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
    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依法履行办学许可证管理,有关备案、核准、年检等管理职责。
    五、发展规划股(校建股)
    负责教育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担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情况统计、分析;做好教育、体育项目制定、申报、安排和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数据监测和年报工作;研究提出各类学校设置标准;审查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教育事业发展项目的审核、申报。
    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规划、基建管理和校舍安全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及附属工程的全过程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及运动设施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工作。
    六、综治办(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股)
    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安全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体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督查和考核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协调做好中小学生疾病防控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校外教育培训(线上、线下)准入条件,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的监督管理,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全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综合执法与监督;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的社会竞赛活动。督促、指导、检查学校“双减”工作。负责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涉及培训时间、内容、教师队伍等具体培训行为方面的问题治理。负责查处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推动银行机构配合落实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监管措施。牵头组织公安、通信管理、网信等部门配合开展规范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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