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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教体字[2022]24号(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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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教体字〔202224

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近期重点

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下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2022]1号)和《转发关于抓紧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饶教函[2022] 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专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提高效率,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成立工作专班。

组长:陈柯

成员:张福莲、智、郑军明、王定群翟贵明、王光明、  祺、杨荣清、程灵、陈广兴、张海平、余跃军、周火金(负责文案工作)周一川(规范民办义教学校发展记录)。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社管办,由杨荣清牵头联络并上报上级部门材料。

二、开展业务培训

1.时间: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2:30

2.地点:县实验中学五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专班成员、民办义教学校法人及分管领导

4.培训内容: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近期几项重点工作: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抓紧落实好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近期重点工作。

三、强化年检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规定,为引导和促进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健康发展,决定在2022年4月中旬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2021年度进行依法办学情况检查。

(一)检查内容。检查学校办学条件、班级招生管理、师资及师生占比、财务资产管理(收费和退费)、师德师风和违纪、教育教学管理、党、团建、工会和安全管理、后勤(食堂)管理、健康和卫生管理等方面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一是学校自查。对照附件《2021年度铅山县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逐项进行自查,如实填写年检报告书,并于4月12日前交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汇集分类整理有关资料(如教师花名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分类摆放以便检查组检查。二是检查组现场检查。县教体局组成检查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核情况等方式逐校检查。

(三)检查组成员。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福莲担任组长,党办、人事股、教育股、教学研究中心、社管办、财务股、行政服务股、勤办、督导室等股室负责同志为组员。

(五)年检结果。依据学校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年检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行为、社会效益、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项管理规范有序,定为优秀(年检分值达85分以上);遵守法律法规较好,各项管理正常,定为合格(年检分值达75分以上);基本能遵守法律法规,各项管理基本正常,定为基本合格(年检分值达60分以上)。遵守法律法规较差、学校管理混乱、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件的,定为不合格(年检分值在60分以下)。凡在年度检查前还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学校将不予年检,直接定为不合格学校。评估结果连续两年不合格,将取消其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和有关印章。

四、开展办学条件评估

见《2021年度铅山县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在评估基础上做好“一校一策”方案。

五、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工作,主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做细做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树牢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充分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举办者的意见建议,因地制宜,因校施策,积极稳慎推进工作,切实回应群众诉求,防止发生不稳定事件。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制定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升舆情监测预警和研判防控能力。

铅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1

                                                         

铅山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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