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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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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县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铅山县民政局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yan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铅山县民政局联系(地址:铅山县狮江大道80号,电话:0793-5332279,邮编:3345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铅山县民政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政府信息服务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做好政府信息更新上传,坚持推进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人员培训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作用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政府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周期指引》要求,做好各领域信息发布内容、时间、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及时更新。强化公开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保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各业务股室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依照承办人员初审、承办股室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对县政府网站开展自查自纠排查行动,经过排查,所有信息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发布,没有出现问题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起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铅山县民政局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落实“先审后发”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工作要求,发布前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1. 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专题专栏)  2. 公开方式多样化(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 3. 网站集约化 4. 网站监管
   (五)监督保障。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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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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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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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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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有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栏目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部分政策文件的解读内容仍需深入细化等。

2024年,我们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做到:1.加强学习,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条例及法律法规,增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2、制定相关提醒制度,严格及时更新动态,杜绝超时现象。3、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前事前审批程序,确保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养老、低保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2023年度,我局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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