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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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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民政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民政厅

2019年5月3日

2019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民政,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赣法委字〔2019〕3号)、《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赣法府建发〔2019〕1号),以及《江西省法治民政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赣民发〔2016〕17号)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省“五型”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不断推动全省民政系统整体提升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建设江西现代大爱民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1.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结合民政部门工作职责,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政策法规处、有关处室局、市县民政部门负责)

2.深化“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按照省政务服务办部署,积极推进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省级和市县两级事项办理率分别达到80%、70%。全面实行“一窗受理”,市县两级“一窗”受理率达到90%以上,除特殊要求外,尽可能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市县民政部门负责)

3.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提升网上办事比例,省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市县两级达70%以上。进一步配合做好“赣服通”服务功能完善、优化和提升工作。(厅办公室、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市县民政部门负责)

4.继续推进“减证便民”。及时落实取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市县民政部门负责)

5.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不断健全民政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托信用中国(江西),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厅办公室、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市县民政部门负责)

6.切实加强民政重点立法。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职责,大力推进志愿服务、殡葬管理、公墓管理、区划管理等地方立法项目。全面清理涉及机构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化“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军民融合、开放政策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政策法规处、有关处室局负责)

7.推进法规规章正确有效实施。负责法规规章实施的处室局、单位要严格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实施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44号),对2019年新颁布的法规规章,及时报送贯彻实施方案;对实施满1年的法规规章,及时报送一年来的执行情况;对实施满3年的法规规章,及时报送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政策法规处、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负责)

8.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岗位公职律师作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市县民政部门负责)

9.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政策法规处、有关处室局、市县民政部门负责)

10.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相关细则,不留监管死角,实现公平、公正监管。(政策法规处、有关处室局、市县民政部门负责)

1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紧紧围绕“五型”政府建设和公众关切,加大公开解读回应力度,促进民政部门有效施政,致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厅办公室、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市县民政部门负责)

12.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赣府发〔2018〕3号),按照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后的案件管辖权引导申请人向相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或直接转交相关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0%;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可能引发群 体 性 事 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政策法规处、有关处室局、市县民政部门负责)

13.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配合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配合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市县民政部门负责)

1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法治民政文化建设,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展示法治民政建设的特色亮点和经验。(政策法规处、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市县民政部门负责)

三、保障措施

15.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民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积极组织参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法治民政建设水平。(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市县民政部门负责)

16.强化工作保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赣民字〔2018〕111号),切实加强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力量建设,市县民政部门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人员配备要与其工作任务和职责相适应。建立健全法治民政建设财政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好涉及“放管服”改革、行政立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应诉、法治政府宣传培训、示范创建等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重点工作所需经费。(政策法规处、市县民政部门负责)

各设区市民政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于2019年5月底前,报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和省普法办有关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提升全省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根据《江西省普法办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赣普法办字〔2019〕2号),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一、坚定法治工作的政治方向,围绕现代大爱民政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宪法和党内法规纳入各级民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宣传我省法治民政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民政建设的新成就。

2.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继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新修订宪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积极开展新颁布新修改重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通过开设专题栏、举办专题培训班、印发单行本等形式,加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等新颁布新修改的民政类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大力宣传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个人所得税法、电子商务法、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江西省禁毒条例等,组织学习2019年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结合民政业务涉及的国际社工日、清明节、国际家庭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做好国际禁毒日、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各类法治宣传月、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围绕服务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开展专题普法活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职责,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志愿服务、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发展、殡葬改革等民政业务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精准普法,切实提高全省民政服务对象法治素养。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大力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5.抓住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抓住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6.持续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7.推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考评机制。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内容,纳入机关文化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三、切实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8.推动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印发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本单位2019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推动专业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普及。

9.制定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利用身边案例释法说理,增强普法的亲和力和有效性。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等执法活动全过程。

10.创新工作载体和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继续组织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民政法律知识,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专业法律法规解读,提高宣传实效。

11.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全省民政系统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创新案例征集、汇编活动。

四、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

12.抓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法治文化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实践活动,加强民政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繁荣法治文化,不断满足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13.扎实开展“智慧普法”。强化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公益普法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客户端等开设民政普法栏目,运用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法治知识,积极打造普法的融媒体互动平台。

14.深化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积极配合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配合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协助有关机构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等特色鲜明的依法治理活动,切实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

五、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保障

15.强化工作保障。要建立建齐普法教育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普法教育工作者队伍,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组织能力和指导水平。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法宣阵地建设和保障。

16.强化责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民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短板,出实招、见实效、求长效,力戒形 式 主 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和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民守法普法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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