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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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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铅山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为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整合县水产局、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县农村能源农业环保办公室、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等相关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设科(股)5个,包括办公室、水产股、能源股、农机股、经管股

编制人数小计30,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0,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3,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3,行政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3,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5,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1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9.8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66.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3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1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9.8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0.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4.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资本性支出0.64万元。项目支出821.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0.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1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9万元;农林水支出1100.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3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44.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2.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6万元;资本性支出0.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66.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3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3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0.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4.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5.1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31日,单位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支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渔业资源养护以及落实国家渔业政策相关任务。以推动渔业绿色发展、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提高渔业现代化水平为主线,提升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水产品的需求。

2)立项依据:根据《上饶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饶财农指[2022]14号)和《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农字[2022]6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工作制定了《2022年铅山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成立以铅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蒋检胜为组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罗建军为副组长的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和技术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组由铅山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人员组成,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申报初审、建设指导、项目初验和资金拨付,确保项目任务完成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A、支持养殖尾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优先支持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健康养殖示范基地,规模化、工厂化养殖基地、休闲渔业精品基地,采取进排水系统改造、集中生物净化等生态治理模式。参照《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建设规范》有关要求,池塘养殖1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600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渔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均可申报。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每个建设点补助5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应按不低于补助资金的20%的比例进行配套。铅山县完成1个项目点。

B、支持成功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全县计划支持1个水产养殖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创建示范区项目。渔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应持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非工厂化养殖类型的,占地规模须在100亩(含)以上,养殖车间建筑面积须在2万平方米(含)以上,且近三年(含本年度)内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100%。采取先建后补,每个示范区补助50万元。

C、支持休闲渔业精品基地建设。主要支持推动传统水产养殖场生态化、景观化、休闲化改造,建设以生态养殖为依托,休闲垂钓、渔业文化等为一体的现代渔业产业园。铅山县完成2个建设点,采取先建后补,每个建设点补助13万元,项目实施单位应按不低于补助资金的50%比例进行配套。

D、支持渔业渔政能力提升。支持资金 15 万元,用于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

E、支持“五河”干流禁捕退捕。支持资金12万元,用于信江翘嘴红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勘误、信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3

7)绩效目标和指标: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完成本县分配资金项目实施,重点支持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代渔业装备设施建设、支持提升渔业渔政能力培训、支持禁捕退捕工作和渔业资源养护等方向,全力保障全县渔业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通过项目实施,渔业生产成本负担下降5%;本县完成1个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点;成功创建1个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支持2个休闲渔业精品基地建设;完成渔业渔政培训2次以上,使全县渔业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提升,保障本县渔业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及综合利用能力;降低了“五河”干流捕捞强度;行业抽样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4.85万元,比上年减0.15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生产发展: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支出。

渔业发展: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另附:《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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