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铅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铅山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为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整合县水产局、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县农村能源农业环保办公室、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等相关职能。具体主要职责有待相关部门审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 5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能源股、水产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村经营管理股。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 33 人,其中在职人员 33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5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427.5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1427.55万元,增长100 %;本年收入合计1427.55万元,较2021年增加1427.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机构改革2021年末新增加的预算单位,2021年无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27.55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1427.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27.55万元,较2021年增加1427.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机构改革2021年末新增加的预算单位,2021年无支出情况;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为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40.07万元,占 30.83%;项目支出987.48万元,占69.17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52.54 万元,决算数为 1427.5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06万元,决算数为5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6 万元,决算数为 7.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63万元,决算数为133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按财决01_1表支出功能类级科目分别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7.5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17.38万元,较2021年增加417.3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机构改革2021年末新增加的预算单位,2021年无支出情况。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80万元,较2021年增加 19.8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机构改革2021年末新增加的预算单位,2021年无支出情况。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全年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2.88万元,较2021年增加2.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机构改革2021年末新增加的预算单位,2021年无支出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5万元,决算数为1.7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4.8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74万元,增长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全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1.7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34.8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机构改革2021年末新增加的预算单位,2021年无支出情况。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3批,累计接待13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全年没有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37.3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将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2个项目)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应对报表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适当说明。(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准,可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生产发展: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支出。
渔业发展: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其他农业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三、其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