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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铅山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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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铅山县农业农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工作,突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政务公开重点,运用科学管理理念,采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加快电子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步伐,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概述

    根据县政府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农业行政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结合工作实际,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一系列公开办事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为全年顺利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完善组织机构体系建设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了市场信息办是本局政务公开的主办科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职能室(站、股、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

    (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信息公开制度。为确保农业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铅山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铅山县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能够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相关的种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都要作为一项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

    三是更新信息公开方式。本着因地制宜、灵活多样、逐步规范,以最大限度地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情、便于监督为主要目的,以铅山县人民政府网、铅山新闻网等方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3条,其中,国家法律法规2条,省市法律法规24条,县政府文件1条,乡镇部门文件0条,省市规范性文件0条,政策解读1条,年度总结计划0条,重要工作计划0条,阶段性工作计划0条,民生实事13条,公告公示17条,政务动态181条,财政预决算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145人次,其中:咨询电话314人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831人次。没收到投诉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有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74

7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信息更新数量不多,更新较为缓慢。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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