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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青溪办事处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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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特制定青溪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公开的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公开的内容
   1.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职责,负责推进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2.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工作措施方案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3.部门办事程序、标准、依据和结果;
   4.干部调入、录用、提拔使用等情况;
   5.廉洁自律情况及考核结果;
   6.群众关心或其它应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的办法和要求
   1.在办公楼一楼设立电子显示屏、单位网络平台,互通信息工作进展情祝。
   2.各部门为民服务有关事项的政策规定、办理程序、办理结果等细则要在办事场所张榜公布,无法张榜公布的必须提供完整的资料备查。
   3.设立“意见箱”,结合其他工作收集群众反映,为群众排优解难。
   4.公开时间: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透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公开的组织实蔬和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政务公开工作由行政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加强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公开。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五、责在追究
   各站所办、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贵,对有下列情祝之一并经核查属实的,除按照法规政纪的规定处理外,还要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以及社会影响程度,对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效能告诚、年瘦考核不称职和行政见律处分
   1.按顶务公开要求实行规范和文明服务,给街道形象带来较环影响的;
   2.违反或务公开承诺的办事时限规定的;
   3.推诿扯皮,严重失职,工作存在明显或重大失误的
   4.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5.受到群众投诉、举报,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6.对投诉不依法实行政务公开的当事人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的,或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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