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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铅山县城市管理局公开补招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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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员退休或辞职导致工作岗位出现空缺,现根据工作需要,铅山县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补招劳务派遣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9名。

1.专业不限9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为铅山并在河口有住所(单位不包住宿);
2.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善于沟通,身高不低于1.65米;
4.中专或高中(含)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文化;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早上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铅山县城市管理局二楼大队办公室(铅山县河口镇鹅湖大道108号),联系人:余松贤,电话:5160010。
3.报名需携带材料:《铅山县城市管理局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一份(应聘人员可从铅山人社、铅山人社区平台自行下载或到铅山县城市管理局二楼大队办公室领取)、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高中毕业证遗失的需铅山县内高中出具同等学历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本人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错误信息或虚假信息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由铅山县人社局、铅山县城市管理局共同组成并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全、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由铅山县人社局、铅山县城市管理局共同组织。
1.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1.2,采取择优录用方式进行,招满为止;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人数的,按开考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2.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专业知识内容为《江西省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上饶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12分钟,根据笔试结果确定面试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对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评分评委按《面试评分标准》内容逐项评分,每项评分打整数分,记分员负责计时、收表、计算面试得分,核分员负责复核,评委组组长向考生宣布成绩,并交由考生签字。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在所有评委的综合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得分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考生的面试综合得分。面试程序为面试前30分钟,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须知,要求考生关闭所有的通讯工具,由引导员引导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因考生临时缺考等情况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同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体检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含复核身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考核工作按有关程序实施,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一步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体检由铅山县人社局、铅山县城管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核情况,由铅山县城市管理局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铅山人社和铅山县人社区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没有问题或者举报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举报的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人员服从用人单位分配,实行劳务派遣方式,建立劳动关系。
3.工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工资为1800元;正式录用后基础工资为3000元/月(含三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绩效工资人均为600元/月,但需经中队队员互评、中队长考评、大队长及副大队长考评三个环节综合测算后确定每个队员每月的绩效工资(详情按县城管局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享受降温费、烤火费及工会福利;对工作积极,年终考核优秀的人员,次年递增100元/月。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次集中公开招聘报考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人员须确保联系电话及邮箱正常使用,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招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报考人员最终如未被聘用,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材料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如与实际操作有误以实际操作情况为准,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铅山县人社局、铅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铅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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