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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退捕,守护信江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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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经营者

你们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健全县域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斩断市场销售长江、鄱阳湖及信江流域等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产业链,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保护我县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一、严禁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市场生产经营主体采购、加工、销售、利用“一江一湖”等禁捕退捕水域非法渔获物或者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的水产品。

二、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宣传营销禁止在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上出现“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

三、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鄱阳湖及信江流域等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提供交易服务。

四、严禁借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六、请广大消费者文明理性消费,不买、不卖、不食长江、鄱阳湖及信江流域等非法捕捞渔获物。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 12315 投诉举报电话。

                     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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